中国新报讯 (记者 黄金华 通讯员 屈建力 韩佳慧)“感谢曾法官执行团队,感谢梁平法院公正执法,拯救了我们企业以及企业的所有职工……”。11月11日,申请执行人重庆某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徐某将一面印有“雷厉风行 维护企业经营发展,执法如山 彰显法律施行威严”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曾永雄手中,感谢曾永雄及其团队高效执行为其追回两千余万元欠款。
据梁平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因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6月24日向原告借款18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后被告于2017年10月11日向原告还款200万元,剩余本息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讼至梁平法院。本院经过审理于2018年12月24日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36万元。后被告上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审理后于2019年4月23日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之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于2019年5月29日向梁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虽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近80个银行账户,但实际冻结的金额却不到20万元,距立案时的2154.4万元执行标的相差甚远,更令人焦急的是,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不断向该案执行团队反映,因其公司项目资金出现短缺,急需该案执行案款缓急,若无法及时执行到位,其公司可能就会因此破产,其公司大量职工就可能因此失去生计。
此时,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时间就是企业的生命。为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保障企业职工的正常生活,该案执行团队积极行动,多次组织研究、分析寻找突破口。
制定方案后,该案执行法官迅速亲赴云南昆明市实地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调查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并多方了解被执行人是否在外有到期债权。在云南昆明实地查控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百多辆车辆以及十余套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并实地调查了被执行人经营场所。通过沟通,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以目前资金困难为由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
没有资金,是否还能从其他途径追回欠款?在实地调查中,该案执行法官发现云南某公司尚欠被执行人一笔款项,但该案还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进行审理,于是从云南昆明返回后,执行法院便马不停蹄的赶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进行核实,然而因该案仍未审结,也无法确定款项收回时间。后申请执行方又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在广西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处也有到期债权,但广西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正在破产程序中。接到反映后,执行法官立即委托广西南宁方面法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确实在破产程序,其管理人为广西某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官随即与该律师事务所联系,并依法送达了扣留执行裁定书。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向该律师事务所询问广西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破产进展,在得知经依法程序可以支付款项时,执行法官欣喜万分却仍不敢松懈,为了确保及时、安全的将款项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立即奔赴广西南宁市,经多次沟通当场将本案提取执行裁定书送达,后在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下,本案案款、受理费、执行费,共两千余万元全部顺利提取至梁平法院账户并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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