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今日发布公示,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制定的贫困县脱贫摘帽程序和标准,经县市区申请、市州初审、省实地检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专家评审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2018年拟摘帽的第二批新邵县、绥宁县、武冈市、永定区、慈利县、安化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辰溪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双峰县均符合摘帽程序和标准,拟摘帽退出,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摘帽退出。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2019年3月17日—23日)向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值班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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