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的陈先生在云岩区买了一套房,准备作婚房用,交了70万的首付款,一个月后,却发现房子将被查封;陈先生的婚期虽未受到影响,但他与妻子常为此事吵架,甚至目前没有钱重新选购新房。
2018年5月9日,陈先生通过致富家地产中介看了一套二手房,面积在140㎡左右,看房后,陈先生觉得是自己心仪的户型,并表示可以定下来,作结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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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此事的中介向陈先生介绍,该房产无任何纠纷,证件齐全。
于是,5月底,陈先生与李先生便签订了购房合同,且交了70万左右的首付款,以及2万元的中介费,但过户手续还在办理中。
“当时交了钱,签了合同,并未立即装修,因为中介说还需办理过户,需要一点时间,然后我就只有先等着。”陈先生说。但是一个月后,他将要入住的这套房子,正在办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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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陈先生为了确保房产的安全性,事后他向物业及房开咨询查证,是否有其它纠纷,房开负责人便告知陈先生,房开和银行已经起诉该房主,并在执行阶段。
“去了解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将要入住的这套房子,目前已经有2年多的贷款没有还,被起诉是一方面,更严重的是还会被查封。”陈先生说。“知道这件事后,我真的很生气,已经签了合同交了钱,还没有入住,房子就要查封。”
随后陈先生联系中介和李先生,一起去工商局协商此事,但是商议无果。
陈先生:
“我觉得此事的过失主要在与中介公司,他们给我推荐该房的时候,说没有任何纠纷,但是他们是否查证就不知道了;如果查证了却不对我说,那就是原则问题,如果没有查证那就是工作失误。而原房主李先生没有交代自己房子的现状,也有过错。
这件事,虽然没有影响到婚期,但是我和妻子常为此事吵架,且李先生把70万拿去过后,并没有立即还房贷,而是用来弥补自己生意上亏损,不能及时将70万退还给我,对我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随后,记者联系了致富家中介公司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小杨。
中介小杨:
“我们也是事发后,才了解到该房产有贷款纠纷,当时原房主也没有跟我们交代清楚此事,合同上也明确,如有违约,则应违约方负责,原房主没有将事情交代清楚,理应是原房主的责任。
我们到工商局商量此事,也表示愿意退还2万元的中介费,但是陈先生还要求我们赔偿他6千元,就因为这个赔偿问题,到目前为止,此事还没有得到解决。”
据了解,目前原房主已退还了38万左右给陈先生,剩下的资金分期退还,而中介方的2万元还未退还,只因陈先生认为此事过错方主要在于中介,中介与陈先生双方互不让步,于是步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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