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18日电(通讯员连春霞)男子主动结交女友后,趁对方醉酒之际,用其指纹打开微信付款功能,转走女友手机内1.2万元现金,所盗赃款为老婆购买了手机等物品。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现年26岁的被告人马某,通过微信主动结交了女友张某。去年11月的一天傍晚,马某与女友张某饮酒,后趁对方醉酒熟睡之际,用指纹打开其手机微信,并使用手机验证码功能,先后两次将1.2万元转入自己微信内,后将转账信息全部删除,并趁机离开现场。
几天后,受害人张某去ATM机查看银行卡余额时,发现钱款被转走后向警方报案。警方人员通过调查,将正在购物的马某抓获。据了解,马某已经结婚,并用所盗窃的赃款,为妻子购买了手机、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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