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交投镇清高速项目仓促上马即被叫停
湖南民工讨要工程款遭“踢皮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那些背井离乡、含辛茹苦的民工的血汗钱。有一群来自湖南乡下的民工,在云南省镇清高速搬硝地隧道的施工项目中,被云南交投建设集团和云南宝明劳务公司故意设置障碍,共演一出互踢皮球的“双簧戏”,致使广大民工的劳务款和工程款近两年来仍然没有结账。
民工在给记者的投诉信中称,2017年5月份,云南宝明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承接了云南镇清高速搬硝地隧道工程,由他们所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为了做好工程项目,他们筹备资金购买了隧道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材料,几十个工人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完成了施工便道、工区、生活区板房、搅拌站和钢筋加工棚的场地硬化工作,正准备安装设备的时候,合同甲方云南交投建设集团镇清高速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要求全线全面停工。
记者调查
工程匆匆上马即被叫停
“我们是2017年5月来到云南镇清高速搬硝地隧道进行施工的,开工一个多月,停工18个月,我们的机器设备日晒雨淋,物资材料被偷窃,看守工地的工人工资、资金占用费逐日逐月增加,给施工队造成的无辜损失越来越严重。工程停工至今我们没能拿到一分钱,大家都等着这钱养家糊口。”一位湖南籍民工声泪俱下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7年7月6日,“指挥部”通知他们到师宗江召高速指挥部商谈停工工程量确认以及付款协议等事项,但是协议一直没有兑现。记者看到,协议的全称是“镇清高速公路土建一合同段先期进场工程结算协议”,甲方是云南交投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分别是“陕西龙昊建设劳务公司”、“福建中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
协议中说,“由于镇清高速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停工后具体实际情况尚不确定,为了保证先期进场各施工队伍的权利,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后附的工程结算清单表金额分别承担相关的前期费用,承担原则为甲方承担结算金额的70%,乙方承担结算金额的30%,此外,甲方在支付给乙方每家10万元的进出场费。该结算金额不含税费,税金最终由甲方承担,待双方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承担的70%金额以及进出场费10万元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再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2.若停工结束后明确镇清高速为云南交投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施工,则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向新的施工单位结算前期投入费用,然后根据各施工队伍的向新的施工单位结算金额扣减前期支付款后全额支付,该种情况下的结算金额为含税金额,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若停工后明确镇清高速仍为甲方组织施工,则该份协议及后附清单失去效力,甲方积极组织乙方继续进场施工,按正常施工结算程序进行处理,甲方前期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作为预付款在以后结算中扣减或者由乙方归还甲方。
4.前期有三家施工队伍垫付的180万元征地款,由甲方按各家的垫付金额支付给乙方。
以上协议双方签章后有效,任何人不得违反更改协议的人们和条款。
后面是各方的盖章和签名,签订日期是2017年7月6日。从上面的协议中可以看出,镇清高速项目在动工时此项目的相关手续尚没有办好,资金尚未到位,因此才会在工程匆匆上马后不久就被相关部门叫停。
民工质疑
“宝明”是否具有施工资质?
1月16日,记者前往事发地云南,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
“我们找云南交投公司要说法,对方称让我们找‘宝明’,可是‘宝明’又说云南交投公司没给付钱!我们现在也不知道究竟该找谁!”实际施工负责人陈圣凤告诉记者。
陈圣凤还称,协议签订后,我们多次找项目部副经理郭斌请求拨付工程款,但是却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答复。开工一个多月,停工18个月,我们的机器设备日晒雨淋,物资材料被偷窃,看守工地工人工资、资金占用费逐月逐日增加,给施工队造成无辜损失越来越严重。
据记者调查得知: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是2017年1月5号才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而该公司承包的搬硝地隧道总造价达到1.5亿元以上,隧道单洞长度1800米,属于特长隧道。然而,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并没有隧道施工经验,也没有施工业绩,就连一条普通公路都没有施工过。
投诉人在质疑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时说,这样的一个公司是否具有施工资质?作为甲方的“云南交投”在招标的时候难道也没有进行把关?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设置障碍
“交投”与“宝明”唱“双簧”
1月17日,记者来到了云南交投建设集团,经过该公司宣传部的安排,我们见到了交投建设集团公路建设公司的相关领导,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沟通。
该公司李部长和当时负责镇清高速项目部的郭副经理介绍说,镇清高速是个3P项目,立项后就动工了,后因为手续不齐备就停工了。
对于宝明劳务公司是否具备施工资质时,他们解释说,宝明公司只是负责搬硝地工程劳务。他们认为,一个劳务公司只要具备干劳务的资质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以前干过隧道工程才行,因为每一家新公司都要有第一次的。
前期工程是施工队自己做的,买设备的钱也是施工队伍自己筹备的,为什么这个工程款不能直接发给施工队呢?
“虽然确定宝明公司施工队伍496万的工程量,但是这工程是宝明公司转包给他们的,他们双方目前没有达成协议,所以至今我们一分钱也没有给付。”李部长说,在去年春节前,他们就想把这事解决掉,也找了宝明公司,但是宝明公司说自己前期有投入,双方谈了好几次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宝明公司不来人签字,这个款我们没有办法给施工队!不过这个钱,我们财务早就留好了”他们表示。临走时,对方还表示会和宝明公司再次沟通,看能不能尽快解决此事。
当天下午,记者表明身份后,多次和宝明公司法人严某进行沟通,想见面了解具体情况时,对方强硬的称“我就是不想去领这个工程款”,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施工队的民工们仍然没有拿到应得的工程款。
记者手记
作为合同的转包方,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有义务和责任付清民工工程款,但他们为什么不去领这个工程款?为什么也不愿意授权施工队的民工们直接去领这个工程款?难道云南宝明劳务有限公司和云南交投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公司之间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默契?或是还有什么难言之隐?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文/ 图 记者 赵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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