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铺两个价,株洲“新城中”签阴阳合同还振振有词:趋利避害,谁都会这样
( 殷先生购买商铺的两份合同。 杨洁规 摄)
近日,不少株洲市民反映,称他们购买株洲“新城中”服饰批发市场的商铺,并参与了两万抵五万的折扣,可事后发现两万元竟变成了服务费。业主们还发现,开发商订立阴阳合同,33万余元买的商铺,房产备案合同的价格缩水一半。
投诉
一个商铺两个价
商铺业主殷先生介绍说,2017年底,他听信市场置业顾问的宣传,称买铺即享“交2万认购金抵5万”的优惠活动,还能按季度返租金,于是交了2万元,并买了2间商铺,对方并未开具票据。
事后,有业主发现,两万元认购金莫名变成了服务费,按季度返租金也迟迟没有到账。于是,殷先生赶到株洲市民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却意外发现房子出现“阴阳合同”。
“我两间铺面的合同都是‘阴阳合同’。”殷先生向记者展示了345号商铺的两份合同,一份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总房款是335340元,而另外一份是房产局备案合同,这一份成交金额只有167670元。“这是明显的偷逃税款,我已经向税务部门举报了。”
回应
趋利避害,谁都会这样
这份阴阳合同是由谁拟定的?大家所交的两万元服务费进了谁的口袋?
株洲新城中服饰批发市场负责人黄先生回应称,商铺销售全部打包给销售公司,因此业主被收取服务费也是销售公司所为,他们并不知情。“可以讲是偷税漏税。”说起房屋买卖合同出现阴阳合同,黄先生振振有词,说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报全额能办到,减半也能办到,“(能够)趋利避害,谁都会这样选择。”
黄先生还说,新城中网络批发市场共有700多套商铺,共600多户,目前有200多户没有交钱办房产证,有300多户过了户但没交钱,剩下的190多户,有的按照业主意愿全款上报,真正减半的,只是一部分。
目前,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
开发商行为涉嫌逃税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聂炜律师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涉嫌逃税,需承担逃税责任。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义务主体,开发商和购房者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
律师提醒,购房者签订两份购房合同的行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一旦涉及到阴阳合同,双方做低房价少缴税的行为是法律上明令禁止的逃税违法行为。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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