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籍编剧肖宇飚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立案短信。他的民事起诉状直指电影《芳华》侵权。
2017年年底,在观看电影《芳华》后,肖宇飚认为该作品涉嫌部分抄袭自己的剧本作品《蓝姆伽的救赎》。据肖宇飚称,他曾通过多种途经寻求解释,并未获得《芳华》方面的任何回应和说法。
2018年12月,在电影《芳华》上映一周年之际,肖宇飚决定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电影《芳华》提起侵权起诉。
肖宇飚认为,电影《芳华》的人物框架与其作品《蓝姆伽的救赎》的人物框架“极其近似”,“对照《芳华》与《蓝姆伽的救赎》框架结构里两位主角和主要配角的人物比对,其核心人物的安排上也趋于一致。”
回到创作本身,剧本侵权只是肖宇飚本人及委托律师和知识产权公司的主观认定,法院是否会判定侵权,一切还是未知数。“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一个答案,起诉是必由之路。”肖宇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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