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讯(记者 刘鹏飞)近日,贵州省科技厅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出台进一步关爱医务人员的七条措施:
一、以疫情防控成果为考核依据。对援鄂医疗队及全省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各级疾控中心、定点核酸检测机构等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承担的省级“临床专项”,其本人在疫情防控中取得的专题报告、病案报告、科研成果可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二、不受基础研究计划限项限制。对援鄂医疗队、全省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各级疾控中心、定点核酸检测机构等直接接触病例,参与诊断、治疗、护理等医务人员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科学技术基金)项目不受单位和地区限项规定限制。
三、单独启动科技支撑项目申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应急攻关项目在3月30日结束面上征集后,另行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启动定向征集,申报截止期不早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
四、单独启动省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在省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人才项目遴选中,另行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启动定向征集,单列名额、单独评审、重点倾斜、优先资助。申报截止期不早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
五、专门安排疫情防控专业培训。在科技厅2020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中新增疫情防控培训团组,全部用于安排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出国(境)培训。
六、加强一线人员专用护具研发。针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具使用中的“痛点”,组织防护用具和装备研制等方面的应急科技攻关。
七、建立健全协同联络帮扶机制。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建立政策适用人员名单,简化申报资料和认定程序。深入了解本系统职工亲属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情况,建立联络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吴岸琪处长表示,科技厅出台这7条措施,就是要鼓励医护人员勇敢创新,把论文写到实践上,把论文应用到实践中,破除以前对人考核的唯论文、唯资历、唯奖励的“三唯”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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