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企内部贪腐顽疾,推出11项长效协作机制
浙江武义为民营企业筑起“防腐墙”
近日,浙江武义县多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意见》,建立起解决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顽疾的机制,为民营企业筑起“防腐墙”。
“没想到这么快就采取措施,帮我们解决难题,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为企业规范采购、仓储、财务等岗位管理方面起了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我们今后一定会加强对企业内部贪腐等刑事犯罪风险的防范。”浙江武义县旅游休闲用品行业协会会长张晓新面对记者采访时说。
内部腐败让企业家一筹莫展
此前一个月,武义县委书记姚激扬收到了一封民营企业家的来信,信中写道:“私企在经营管理中几乎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着一些由于体制问题而很难处理的事情,比如采购拿回扣,业务员变相拿好处,网上销售变相地通过促销以及广告等方式侵占公司资产……希望政府能召集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好方法。”
信件引起了姚激扬的重视:“大部分民营企业规模小、根基不深,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尤其今年的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党委、政府在帮助企业解决‘外患’的同时,更不能忽视企业的‘内忧’问题。”他立即将这封信交办给了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
就在不久前,该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房产销售经理骗取、私吞客户购房款的案件,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以需要提前支付部分房款、公司避税为由,伪造公司印章、授权委托书、收款收据等骗取客户购房款达160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客户利益。
“一个员工的贪腐行为可能就会给企业带来数十、数百万元的损失,严重危害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回想起这个案件,结合民营企业家给县委书记写的信件,曹九利深感有责任建章立制来整治“腐败”。
曹九利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近5年发生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进行了梳理。据梳理,2016年以来,武义县共查处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20件28人,涉案金额达1653.8万元,而这些仅仅是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现象的冰山一角。
民营企业缘何产生“腐败”
制度约束缺失是产生腐败的主要来源。记者了解到,在武义县境内的大多数民营企业,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到其自身经营规模等限制,家族式管理、监督缺位是普遍存在的通病。
熟悉民营企业人士介绍,一是民营企业管理者权力过于集中。部分主管、项目经理集企业采购、销售、财务等各项权力于一身,对管理者的监督无从谈起。二是员工岗责不清,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突出。民营企业为节约成本,简化企业销售收付款环节从而推动销售,在企业中担任销售员的员工往往兼任收款员的角色,这也就给员工侵占企业资金或挪作他用留有巨大的空间。三是财务监督流于形式。从现有发生的内部贪腐犯罪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真正掌握企业订单销售和货款信息的是一线销售人员,财会人员只是根据销售人员提供的信息然后记录账本,不能做到实质审查和监督。
5年里查处的20件28人中,12名被告人为企业销售员、接单员,利用掌握信息第一人的便利,通过更改信息账目、伪造票据等方式,就能较为轻易地通过财会人员审查从而侵占公司货款。
“不能让一个业务员毁了一家企业”
姚激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定要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不能让一个业务员毁了一家企业!”
在武义县检察院的牵头下,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联共同会签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意见》,成立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日常联络、专项打击、案件通报、法律服务互动、民营企业风险防控等11项长效协作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机制建立了以后,如何宣传到民营企业内部是关键!”武义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工商联联合召开了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邀请了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上先后通报了近年县内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查处情况,解读了《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意见》,就强化企业党建和内部反腐机制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浙江明招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泉忠说,“这下我们对企业内部管理有了新的切实的参考和依据。”其他企业家也表示,将组织相关岗位的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和犯罪查处通报情况,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理念。(记者 李刚殷 邹倜然 通讯员 王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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