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强化科研“底线”“红线”
科研失信行为下月起将被记录在册
10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下文简称《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会上获悉,四川将强化科研“底线”和“红线”,11月1日起,凡在省科技厅主管、主办的科技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在册,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科技活动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生态环境。
《实施细则》对科研失信行为按轻重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其中,一般失信行为有11条,严重失信行为有20条,同一责任主体在一年内产生两次及以上一般失信行为,将被界定为严重失信。这些构成了科技活动的边界,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必须进一步强化的“红线”和“底线”。
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责任主体如何惩戒?四川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赵敏表示,四川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奖励、平台建设等的资格,并在科研立项、评审专家遴选、项目管理机构确定、科研项目评审、科技奖励等活动中,把失信行为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同时,把具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相关责任主体,作为日常科技监督的重点对象。(记者 彭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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