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送往法院等候判刑。(点新闻记者麦钧杰摄)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涉嫌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今日(2日)判决,周及林早前均承认所有控罪,黄承认2罪,另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案情指,去年6月21日上午7时许,有示威者在金钟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有人用杂物堵塞夏慤道,导致严重交通挤塞。至11时许,现场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出现,黄、林分别以扬声器煽动在场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而周则在旁参与行动。两名警员为阻止示威者堵路,于是在警总汽车入口设立防线。约15分鐘后,一辆警车欲驶入警总时,遭示威者包围,周等人站在车旁,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围堵警总两个出入口。
押解黄之锋的囚车。(点新闻记者麦钧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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