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在行会前的记者会上表示,正仔细研究香港国安法中公职人员的定义。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林郑月娥:正研公职人员定义 聂德权:拒绝者或不宜当公务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行会前的记者会上表示,特区政府仍在研究公职人员的定义,但官立学校职员是公务员,特区政府已有计划要求全体公务员宣誓。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亦在电台表示,若拒绝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令人质疑是否适宜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国安法对于公职人员涵盖范围,较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要求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宣誓相比更加广阔,对于确保特区政府能维护国家安全是有理由和需要的,特区政府正仔细研究香港国安法中公职人员的定义,例如是否包括所有特区政府资助机构或行使公权力的机构等,亦未决定是否所有学校及资助福利团体的人员都要宣誓。
聂德权昨日在电台节目中亦重申,效忠特区政府、拥护基本法及落实“一国两制”是公务员理所当然的责任,要求签署声明或宣誓是稳妥的做法。他强调,公务员是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组成部分之一,落实好“一国两制”是公务员责任和使命,拥护基本法就是落实好“一国两制”方针,因此宣誓或声明只是将一贯责任具体表明,是理所当然。
大部分人采签署声明形式
若拒绝签署声明或宣誓,聂德权坦言“至少升迁一定受影响”,“你说会否影响到不能够再在公务员队伍,我们觉得有人会质疑,如果你连一个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都拒绝去做,是否继续适宜留在公务员队伍?”
他指,对今年7月1日后入职的公务员,签署声明已成为聘任条件,超过2,900名新入职者已签署;现职公务员方面,经过内部研究决定一次过实施,大部分人用签署声明形式完成。
他强调,全体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不会影响公务员工会运作和权利,工会本身有责任为同事争取薪酬待遇、福利和改善工作环境等权益,若所作事情和工会宗旨一致,工会的表达空间不会减少。
订政策后公仆要放下己见
被问及未来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后,是否不能再公开反对政府政策,聂德权指,公务员有言论自由,政府亦一向鼓励同事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讨论和协助,但政府有决定后,公务员就要放下自己的看法,做好解释、落实和推广工作。若有不同意见亦不能违法,不能让人认为做法与公务员身份有所冲突。他又提醒公务员要留意在社交媒体的言论,若有投诉会按公务员纪律惩处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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