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野生动物”不仅指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还包括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历年来形成的“野味产业”规模庞大、从业人员多,涉及经营野味的餐馆、销售野生动物的农贸市场经营户、运输野生动物的物流从业者及广大的养殖户等不同利益群体。《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而要保证《决定》的顺利实施,需要妥善处理好《决定》直接影响的各相关方的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本文以资兴市为蓝本,进行案例分析。
一、资兴市野生动物基本情况
资兴市现有林地面积320万亩,森林覆盖率76.2%。辖区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腹角稚、金雕,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水鹿、白鹇、斑林狸、虎纹蛙、猕猴、穿山甲、鸳鸯、蜻蜓,还有黑斑蛙、刺猬等35种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地处山区、林区、东江湖旅游景区,发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是乡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之一。据调查,资兴市办理有8个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17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养殖品种有黑斑蛙、棘胸蛙、王锦蛇、水律蛇、眼镜蛇、小麂 、猕猴、蓝孔雀等;养殖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有一定的市场效益。全市人工繁育养殖场所固定资产投入840多万元,从业人员100余人,存栏动物价值968万元以上(截止今年2月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尚未形成社会共识。
一些消费者受不良饮食文化观念的影响,对“食用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的说法深信不疑;再加上野生动物的稀缺性,一些人“物以稀为贵”的心理在作祟,以使用和食用“稀有之物”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没有需求就没有交易”,滥食“野味”陋习根深蒂固,不食用野生动物尚未形成社会共识。
(二)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的后继影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资兴市已严禁野生动物进入农(集)贸市场,严禁任何野生动物交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等部门派出多个检查组督促市场主办方关停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宰杀行为。《决定》出台后,养殖户现在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1)未出台补偿政策,养殖户进退两难。从1月23日起按湖南省林业局要求,资兴市对所有养殖场所实行“一封控四严禁”已经3个多月了;但对现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如何处置、对养殖户如何补偿等政策还未出台。而所封控的全是活体,每天都须投食喂养,所需资金每天大多要上百元到上千元。例如资兴市高码乡高牌村八角塘组养殖户曹子剑,2019年刚扩大养殖规模,养殖黑斑蛙68亩,现存栏3000余公斤,现在每天需花费1000多元喂食。他说,继续喂每天要花钱,不喂食必定饿死,那么损失更大。现在,所有特种养殖户都面临“不能卖钱,养着烧钱,没钱还钱”的窘境,进退两难。
(2)特种养殖贫困户退出困难大。野生动物养殖是精准扶贫工作中贫困户脱贫的一项重要致富产业,关系到贫困户能否如期脱贫。在不少乡镇特种养殖确实帮助了当地群众脱了贫致了富。现在如果“一刀切”地禁养、禁食,对广大已经脱贫的养殖户、期待借此脱贫的养殖户来说,都将带来不小的困难及损失。贫困户从资金投入到学习养殖技术等方面都付出很多,退出现有特种养殖产业,从零开始重谋出路的困难不小。
(3)转产改造难度大,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因实行“一封控四严禁”,造成养殖的野生动物存栏密度增大,存在疫病风险。特别是蛇类养殖等特殊设施转产改造难度大,因蛇类养殖场所是全封闭,而且铺有地暖设施,投入大、养殖场所难改造,转产改造难度非常大。
(4)退出损失大、还债压力大。养殖户前期投入大,有的负债经营,有的刚见效,退出损失非常大。例如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高坡村上涌组养殖户李建辉于2019年投入20万元养殖黑斑蛙,在华融湘江银行贷款15万,如果退出不能养殖,面临血本无归。有些养殖合作社还承担与贫困户利益联接、分贷统还责任,还债压力更大。
(5)政府经济补偿压力大。近年来资兴市从事野生动物养殖、收购、加工、出口的企业实体和个人越来越多,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种类的数量也大大增加。野生动物养殖、收购、加工、出口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大,如果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势必会给养殖户造成很大损失,政府经济补偿压力非常大。
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建议
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政府制定配套政策需要考虑诸多问题,如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是否可以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对现有“存栏”动物怎么处理,如何引导“特种动物”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转型转产等等。更要重点考虑目前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农户中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旦被取缔“特种动物”养殖,贫困户如何筹措资金进行转型转产。同时,哪些野生动物该禁?哪些不该禁?不容许上市交易的野生动物该如何处置?《决定》的顺利实施还需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形成共识,“革除陋习树新风”。
政府要引导群众革除陋习,倡导“革除陋习、不吃野味”健康饮食文明新风尚,引导消费者管住自己的嘴,远离“野味”。广泛宣传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保护生态环境的好公民。要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同时,做到全方位、最大化利用资源,多角度、多层面、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借助新的传播工具,比如当前比较火的微信、抖音小视频,或者其他播放软件,以达到最好的效果。还要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栏窗等媒介载体力求做到全覆盖。采取电视纪录片、专题活动等形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媒体宣传、内参刊物上稿件信息、发布公益广告、入户宣传宣讲、主题宣传活动等途径,做到领导干部、居民群众、企业学校全覆盖。重点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现身说法”,引导广大群众劝说阻止、主动举报各类伤害、捕杀、贩卖、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非法行为。餐饮行业不得将野生动物及产品作为菜肴进行销售,餐馆的名称不得以“野味”字样冠名;客货承运业主要自觉拒运野生动物及产品,形成全社会共识,打一场“人民保护野生动物战争”。
(二)相互协作,科学保护。
“舌尖上的任性”,与一些人的不良消费习惯以及牟利冲动有关,而相关法律的漏洞和短板,也不容忽视。政府部门既要加强宣传教育,从道德层面约束人们不要食用野生动物,更要从法律层面将其纳入打击范围。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等行为的存在,有长期以来形成的“陋习”,也有执法机关监管力量薄弱的因素。根据《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建立林业、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农(集)贸市场、电商平台等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同时,联合网信部门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申请。更要严厉打击非法猎杀、经营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多方助力”野生动物保护。
(三)配套政策,科学处置。
落实好《决定》精神,制定配套政策,尽快制定、调整相关名录,明确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养殖政策,制定有偿退出机制、存栏野生动物处置方案和引导帮助养殖户顺利转产是关键。
(1)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食用性利用的监管。《决定》第四条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政府可以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养殖。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加强审批和检疫检验管理。对生存在野外的濒危、珍贵野生动物,要以保护为主要目的,同时做好疫情监控、打击盗猎等工作。
(2)尽快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决定》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要尽快调整《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目录,使执法部门执法有据,使养殖户放心经营。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将黑斑蛙、棘胸蛙等两栖类动物调整出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纳入水生野生动物目录,由农业部门管理,继续进行养殖。
(3)尽快出台补偿政策。《决定》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政策,明确补偿范围、项目、标准,落实补偿资金,以引导养殖户早作决策、转产转业。时间拖得越久,补偿金额必然越多,政府的补偿压力也越大。
(4)制定有偿退出机制和存栏野生动物处置方案。被注销许可证养殖场存栏野生动物如何处置,须尽早组织专家研究,尽快出台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建议可以参照其他省市做法:一是政府给付养殖户一定补偿资金后,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野生动物科研机构作为科研之用购买部分野生动物。三是动物园收购一部分动物作为展演。四是考虑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放生,以补充物种用。
制定有偿退出机制,做好存栏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建议如下:
1.从组织领导上加强处置工作。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确立退出机制,合理补偿和有序引导转产转型。林业部门对面临的野生动物收容安置和相关补偿等问题预先进行研判,调研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企业或农户转产转型的实际困难,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建议。扶贫部门对从事特种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调研,他们当初为了脱贫借贷资金或变卖了房产来发展养殖;被取缔以后如何进行转产转型。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对处置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情况进行摸排,防止违法出售野生动物食用的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对人工繁育养殖户被取缔养殖以后如何转产转型,稳定农业生产、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有关政策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和出台指导政策。
2.从资金投入上促进转产转型。政府建立有偿退出机制,对取缔以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企业、养殖户补偿资金以及转产转型资金要保障投入。资金来源按中央及省级的有关文件,市(县)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人工繁育养殖场所取缔后,转产转型要在项目资金、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用地审批、技术培训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帮助退出养殖户早日实现转产转型,发展生产。
3.从科技支撑上助力产业发展。转产转型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补偿资金到养殖户,养殖户跟能人,能人带项目,项目到产业,产业跟市场的路子。根据资兴市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油茶、楠竹、中药材种植,以及林笋、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产业。采取技术培训、以奖代补、项目倾斜、金融支持等扶持措施,引导养殖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市政府安排科技特派员重点帮扶转产转型的养殖户,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活动,以科技支撑助力产业发展。
( 何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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