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政治纪律和战时纪律,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1.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光坤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遵守外出报备制度问题。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光坤作为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遵守外出报备制度,2020年1月27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战时工作纪律。2020年1月27日,李光坤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贵医大二附院党委书记饶立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未及时返回岗位开展防控工作问题。贵医大二附院党委书记饶立作为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投入防控工作,严重违反战时纪律。2020年1月30日,饶立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剑河县岑松镇党委书记饶杰、镇长甄达航等开展疫情排查工作不力问题。因剑河县岑松镇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宣传发动等工作不全面不具体,导致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2020年1月28日开展督查过程中发现剑河县岑松镇苗寨村有村民在家中操办结婚酒席,经检查组及时劝阻后,仍有部分亲友在集中就餐,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剑河县岑松镇党委书记饶杰、镇长甄达航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岑松镇副镇长、苗寨村包村领导毛勇受到警示约谈处理,此外,剑河县纪委监委还责成岑松镇党委对苗寨村党支部、村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4.雷山县大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朱洁峰等5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问题。2020年1月27日,雷山县大塘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雷山县大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朱洁峰、李春芬、侯晓青、雷彩云、罗瑞5人违反工作纪律,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9日,朱洁峰被立案审查,李春芬、侯晓青、雷彩云、罗瑞新被立案调查。
5.黎平县茅贡镇等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25日,黎平县召开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茅贡镇、孟彦镇、口江乡、洪州镇、坝寨乡、中潮镇等6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均没有按要求在辖区分会场参会,违反疫情防控战时纪律,造成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畅达,工作推进迟缓。2020年1月26日,茅贡镇党委书记杨胜雄、镇长王雪琼,孟彦镇党委书记唐大才、镇长陈治恺,口江乡党委书记欧河、乡长杨光平,洪州镇党委书记杨秀湖、镇长吴育柱,坝寨乡党委书记刘华昌、乡长孟祥利,中潮镇党委书记郝婷、镇长吴展锦共12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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