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通报,汕尾海丰县附城镇黄厝寮村村民理事会成员范某界、范某生、黄某阳、黄某好,村长范某钦等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聚集举办祭祀活动而被海丰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月3日上午,海丰县附城镇黄厝寮村村民理事会举办农村民俗祭祀活动,组织村民到本村的帝爷公庙领取俗称“炮头”的吉祥象征物品,造成村民聚集的状况。接报后,海丰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立即有秩序疏散人群,并将组织该场民俗活动的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黄厝寮村理事会成员范某界、范某生、黄某阳、黄某好,村长范某钦等人对明知政府公布了一律暂停或取消多人参与农村民俗活动通知的情况下,仍举办民俗活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海丰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以上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向雪妮 实习生 郭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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