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贵州讯(通讯员 罗茜 记者 刘鹏飞)根据贵州黔东南州人民法院通报的信息,2020年2月15日15时,该州三穗县法院采用视频提审方式,“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据悉,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黔东南州判决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
据了解,2020年2月8日13时40分许,家住贵州三穗县易地移民搬迁寨坝小区的张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经设置的防疫通道通行、未经测温登记等,直接翻越防疫隔离带进出小区,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对他进行制止并宣传疫情期间防控政策,但张某某不仅不理会,还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
经在场人员对其劝导,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执勤民警赔礼道歉。
之后,张某某被赶到的民警带离现场。次日被刑事拘留。2月15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三穗法院快速立案。
三穗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某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防疫工作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为张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了拘役五个月的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表示服判。据了解,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5小时内解决,可谓“神速”。(图片来自《黔东南州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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