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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合作社施工引纠纷 新宁法院扶贫队助调解

2020
03/24
16:41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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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通讯员 胡鹃  )“感谢法院的领导,帮我调解了这个矛盾,我们的脐橙产业合作社又可以顺利开工了!”3月24日,马头桥镇绍洲村村民李某东打来电话,对新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昌绍雄带领的法院驻绍洲村工作队致以真诚道谢。

 

        2019年,新宁法院驻村工作分管领导昌绍雄为绍洲村产业扶贫谋出路,促成该村杰出青年企业家李某贵回乡承包了500余亩土地用于发展脐橙产业,并成立了合作社。合作社于2019年9月开始动工,绍洲村民通过出让土地、在合作社做工等方式获得收入,贫困户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

 

        2020年1月份,合作社李某东在施工过程中越过承租地边界线挖倒了李某国承包山林的4颗树,李某国认为该举动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纠集部分村民阻挠施工。绍洲村村支两委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为了不影响合作社的施工进程,3月24日,昌绍雄主任把李某东和李某国喊到一起,在绍洲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矛盾双方坦诚相见,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让一步就让一步,这个脐橙产业发展起来了,绍洲村村民全体收益,大家不要把小矛盾闹成大矛盾,双方各退一步皆大欢喜。”昌主任用朴实的语言劝解矛盾双方。最终,李某东和李某国签订了和解协议,由合作社照价赔偿李某国的林木损失,李某国不再阻挠合作社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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