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贵州讯(记者 罗茜 刘鹏飞)今天(4月7日)贵州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称,日前,经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凯里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玉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玉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玉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玉泓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资料,李玉泓,女,侗族,1969年9月出生,贵州省思南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石阡、丹寨、凯里等地工作,2015年7月起,任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2019年9月,被免去凯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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