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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法院介入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公司90%股权之争?

2020
04/15
13:39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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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记者 钱多多)近日,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继承人廖玉军向媒体反映,他对隆回县人民法院偏向性、选择性、不公正的执行感到非常不满,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隆回县人民法院停止错误执行行为。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30日10时0分至2020年5月1日10时0分止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登记在廖玉平名下的在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进行拍卖标,起拍价为112.95万元。

 

 

 

        拍卖公告显示,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廖玉平已于2017年6月死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其弟弟廖玉军,廖玉平在该公司90%的股权已登记抵押,权利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经湖南省涟源市公证处公证,廖玉平在该公司90%的股权由其弟弟廖玉军一人继承,因股权已质押未变更登记。

 

 

        作为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继承人的廖玉军告诉记者,“目前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已被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其他被执行人的财产均未启动执行程序,如果执行其他被执行人的财产,完全可以清偿所有债务。隆回县法院却仍一意孤行,重新委托了评估机构对报告人股权进行了非法评估,评估结论更是相当于把公司上亿资产拱手送人的搞法。”

 

        那为什么隆回县人民法院要这样做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4月8日前来隆回县人民法院了解实情。

 

        然而,记者在隆回人民法院遇到的情况,跟廖玉军反映的情况如同一出。记者跟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判欧阳法官取得联系,欧阳法官称,隆回县人民法院是根据湖南省高院的判决来执行的,不存在什么问题,具体案情了解,需要通过县委宣传部门同意或者来函才能接受采访。记者随后通过县委宣传部门,联系上了隆回县人民法院分管宣传的副院长刘海鸥,约好下午3点可以跟法院执行局长见面,但记者从下午3点开始在法院门外等候,一直等到下午5点半左右,副院长刘海鸥才见面接待,以执行局办案人员不在为由,告知记者不能见面采访,并告知法院把情况到时跟廖玉军本人一个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前,隆回县人民法院既没有给廖玉军本人回复,也没有给记者一个回复。可以看出,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执行态度。

 

 

        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廖玉平、株洲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19日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指定给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

 

        2013年7月23日,华融公司湖南分公司与新居安实业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新安居实业公司享有的2亿元不良债权以2亿元的价格转给华融公司湖南分公司。同日,华融公司湖南分公司与新安居实业公司、新安居置业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新安居置业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新安居实业公司为本次重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了确保《债务重组协议》的履行,华融公司湖南分公司与廖玉平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廖玉平以其持有的新安居实业公司90%的股权向华融公司湖南分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2016年4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判决前面五项包括执行株洲新安居实业公司、株洲新安居置业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其中商业铺面五万多平,车库及土地使用权七千多平)作为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华融公司优先受偿。按顺序,第六项才是执行株洲新安居实业公司90%的股权。但隆回县人民法院并没有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固定资产,而是在廖玉军所持有的起拍价为112.95万元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拍卖上做文章。

 

        廖玉军称,在本案中,被执行标的或被执行对象有:廖玉平名下的红星美凯龙金鼎新安居家居广场-101号车库及土地使用权;新安居置业公司名下的株洲新安居建材大市场3#栋至12#栋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涂棋伍持有的置业公司90%的股权;涂恭铭持有的置业公司10%的股权;廖玉平持有的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金鼎公司、李仙梅、邱月雄作为被执行人对本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有这么多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除了他名下的车库及廖玉平的股权,其他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均有被执行的偿付能力,但隆回县人民法院从执行立案至今,仅对报告人采取了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手段,对于其他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均没有采取任何执行措施,也没有进入评估、拍卖等执行程序。报告人强烈感受到隆回县法院执行行为的不公正、不公平,对于报告人一直在进行压倒性乃至毁灭性的执行措施和打击。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给政府写的报告中也指出,此次隆回县人民法院对新安居公司90%的股权进行拍卖,也是金鼎公司在背后运作,延续之前与新安居公司之间的股权争议。这次隆回县人民法院拍卖新安居股权存在很多问题。从红星美凯龙的角度看,现在疫情还未结束,党中央号召大力恢复生产,疫情期间家居行业受了很大的冲击,商户损失很大,金鼎公司通过隆回县人民法院拍卖新安居的股权,将直接导致株洲红星美凯龙商场无法正常经营,面临着关店的巨大风险,从而给株洲市的维稳工作带来诸多问题。

 

        据了解,从2018年2月至今,金鼎公司一直没有放弃对新安居公司股权的争夺。而在2018年10月,由于此案执行主体错误,隆回县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且在执行评估拍卖程序存在严重错误,严重损害了廖玉军的合法权益,新安居公司向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当时拍卖才被迫停止。

        现在隆回县人民法院又将于2020年4月30日10时0分至2020年5月1日10时0分止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登记在廖玉平名下的在株洲红星新安居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进行拍卖,显然是别有用心。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提到:“合理选择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财产执行。在不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被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先执行某项财产的,应当准许,未准许的,应当有合理正当理由”。

 

        该案进展情况,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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