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湖南讯(记者 陈斌)7月20日下午,在长沙远大一路发生一起奇怪的“失窃案”,外地来长沙做事的万先生将一台手机放在一辆自己骑过来的共享电单车车篮里,就在万先生·和朋友在附近门店忙碌时,一名携带行李的妇女正好路过,妇女将这辆电单车扫开,骑上电动车离开。
无奈的万先生和朋友找到了芙蓉区东岸派出所,一直到7月21日警方仍在帮助万先生调取天网监控。
万先生:手机放在电单车车篮,结果电单车被人骑走了
据万先生介绍,他在长沙高桥大市场附近朝晖路旁一工地做事,7月20日下午,他骑着滴滴出行旗下的青桔共享电单车来到远大一路汽车东站附近,和工友黄先生等人在一处门面搬东西。
当时万先生将共享电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视眼所及的地方。
一边搬东西,万先生一边看着旁边的电单车。
但一个疏忽,电单车不见了,万先生很是着急,原来他放在电单车车篮一台手机忘记拿下来了。
由于手机里绑定支付宝和微信,还有许多重要资料,万先生立即赶到东岸派出所调监控。
民警调取监控,下午1时50分左右,万先生骑着电单车到达远大一路,大约2时后,电单车被人骑走,发现一名提着行李的中年妇女发现了这台电动车,然后左右观看了一下,随后便将行李放在前面车篮,将电单车骑走了。
共享电单车方不肯配合,万先生遇到尴尬
从之前骑行的手机里,万先生找到了电单车的车辆编号,但客服人员拒绝透露女子的联系方式,称这属于客人隐私。
当天晚上,记者联系了滴滴出行驻湖南的一名公关人员,该公关人员回复称,女乘客注册的号码是空号,她们也联系不上,“只能让警方向平台提出调取,我们提供乘客详细信息,从而警方会联系到乘客。”
万
先生说,那辆电单车最后的终点是位于星沙大道附近的才子佳郡小区,由于已经属于跨辖区,东岸派出所民警当时并未立案。
“我只想知道那名妇女具体的行使轨迹。”万先生说,当时电动车被骑走后,他立即拨打了电话号码,但很快手机就被关机了,他怀疑是妇女将手机拿走了。
7月21日下午7时左右,万先生和工友黄先生再度来到了东岸派出所。
万先生说,其实手机并不是他的,而是工友黄先生,当时他和黄先生在搬东西,黄先生一台手机携带不便,便交给万先生代为保管,万先生随手将手机放在了刚骑过来的共享电动车上。没有想到,却遭遇了难料之事。
律师:手机如果找不到,万先生将会面临赔偿
律师曾德旺说,女子的行为很难说是盗窃,因为手机不在所有权人的控制中,属于遗失物,“捡了遗失物,原则要返回,如果说价值超过5000元,不返回构成侵占罪。”曹律师说,本身手机在电单车车篮子里,不算盗窃,女子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公安机关可以督查。
另外手机是工友黄先生的,黄先生让万先生临时保管,万先生保管是免费的,无偿的,手机遗失明显是疏忽大意,如果通过合法途径寻找,侵权人能无偿返回,更好,如果不能找回,那么万先生也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手机当时是花了2300元左右购买的。”万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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