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今年8月初,一名被异地羁押于湖南邵阳武冈市的涉黑团伙头目高勇,在警方对其变更羁押地点时,采取暴力手段,从警车脱逃。
邵阳市政法系统相关负责人称,押解高勇的警车内有2名民警、1名司机,高勇实施暴力行为,打伤一名民警、挣脱手铐后脱逃,警方快速反应,“30分钟内在武冈、洞口交界处将高勇重新抓获。”
高勇脱逃后再次被捕地点
1982年出生的高勇,系邵阳市洞口县人。据警方7月9日的案情通报,高勇为首的涉黑团伙共有成员30余名,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等多项犯罪,包括高勇在内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红星新闻记者还获悉,高勇等人曾于10年前被认定为涉恶团伙。2010年,高勇因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五项罪名一审获刑10年;2011年,邵阳中院二审作出改判,高勇获刑8年;2013年,邵阳中院作出裁定,对高勇减刑1年。
2014年5月,邵阳市中院再次作出刑事裁定,认为高勇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高勇予以假释。
涉黑团伙头目从警车脱逃 被捕地点离家不足1公里
根据邵阳市公安局7月1日发布的《关于征集高勇等人涉黑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纵深推进,邵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高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高勇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查明该团伙涉嫌多项犯罪。
邵阳市公安局《通告》
在该份《通告》中,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敦促该团伙的相关嫌疑人认清形势,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通告》发布一个多月后,红星新闻记者从邵阳市知情人士处获悉,8月初,被异地关押在邵阳武冈市的高勇从警车内脱逃,当日被再次抓获。
邵阳市政法系统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消息。据该负责人介绍,高勇为首的涉黑团伙犯罪案件系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案件,由邵阳市公安局、洞口县公安局等联合办理。
该负责人称,8月初,警方在对高勇变更关押地点的押解过程中,高勇采取暴力行为,抢夺钥匙、殴打押解民警,挣脱手铐后脱逃,警方快速反应,在半小时内将高勇再次抓获,抓获地点位于武冈、洞口交界处。
该负责人称,事发时车上有2名民警、1名司机,由于高勇手比较肥,民警未将手铐铐紧,导致高勇挣脱手铐,涉事民警缺乏安全意识,事后,根据相关条例,已对涉事民警作出内部处理。
高勇(红圈者)再次被抓获画面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了一段高勇疑似被警方抓获的视频。该视频显示,高勇被再次抓获地点位于洞口县雪峰西路,抓捕时间为夜晚。
邵阳市政法系统相关负责人证实,该视频内容确系高勇脱逃后邵阳警方将其再次抓获的画面。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高勇在雪峰西路“御龙湾”有一处别墅,目前已被查封,该别墅距离视频中显示的被抓捕地点不足1公里。
30余名涉黑团伙成员尚有多人潜逃 百姓闻听“高勇脱逃”陷入恐慌
7月9日,邵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在洞口县举行高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案件案情通报会。
该通报会指出,经专案组侦查查明,高勇为首的涉黑团伙共有成员30余名,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等多项犯罪。
专案组案情通报会 洞口县政府官网截图
“目前,团伙成员高勇、肖夏、肖果夫、邓晓云、付斌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专案组已依法查封高勇房产四处,其中套房三套、别墅一栋,商业用地7108平米,玛莎拉蒂小车两台,涉案价值合计约2000余万元,缴获高勇非法持有的仿六四式手枪两支,子弹4发。”该通报会指出。
红星新闻记者现场探访高勇被查封的别墅看到,该别墅系一栋三层独栋别墅,临近河道,四面被院墙围起。
高勇被查封的别墅
8月上旬,红星新闻记者在洞口县走访,多名群众均对高勇脱逃半小时一事表示担忧。高勇的一名邻居向红星新闻记者说,事发当晚,获知高勇脱逃的消息,邻居们都关紧大门、不敢出门,“被警方控制情况下,居然还能够脱逃。”
在7月9日的通报会上,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朱邵武指出,市局扫黑专案组在洞口召开高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案情通报会,是落实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的需要,是推动洞口扫黑除恶斗争的需要,是彻查高勇等犯罪团伙案件的需要,是推动洞口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的需要。
“扫黑除恶不仅是公检法的责任,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向专案组提供数据、台账、资料等,不得打折扣、不得讨价还价;要大胆检举高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案的有关线索;涉及到高勇案的相关人员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朱邵武说。
洞口县委书记艾方毅则在会上强调,要狠抓长效,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市扫黑除恶专案组查办高勇为首的涉黑团伙案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高勇团伙犯罪案件线索;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手段,以“六清”即“逃犯清零、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为目标,以案促改,求实求效。
涉黑头目10年前曾因涉恶获刑8年,服刑4年获假释出狱
红星新闻记者从洞口县人民法院网获悉,2010年10月13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对高勇等14人的涉恶团伙犯罪一案进行了宣判,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五项罪名,一审判处高勇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洞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高勇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洞口县人民法院称,2001年4月6日,高勇、肖盛等团伙成员六人在石江车站殴打他人,致多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2001年11月至2007年11月间,高勇、詹伟等团伙成员,在县城“狂野之城”歌舞厅、竹市秀丰采石场等地先后分别随意殴打、骚扰他人四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一次,致三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一车毁损,围堵县规划规划局大门近2个小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2007年10月,高勇等人用挖机将城关二校的两处保坎毁损,后又任意毁损并占用二校南侧土地105.7平方米用于其商品房的修建,共造成财产损失121135元;2009年6月18日,高勇、谢朝辉等团伙成员在邵东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四次,抽水渔利共计34000余元、放高利贷得高利息共计97000余元;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高勇在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的情况下,仍两次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共帮助四人逃匿;2007年8月,高勇伙同他人先后数次对受害人曾某、杨某进行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迫使其转让了自己依法所购置土地的使用权。
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勇等14人犯罪事实清楚,情节严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均已构成了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高勇上诉后,2011年1月18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改判,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四项罪名,判处高勇有期徒刑8年。
2013年1月28日,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高勇有期徒刑1年,刑期至2017年4月1日。
获刑8年的高勇服刑4年后,于2014年5月假释出狱
2014年5月15日,邵阳监狱提出假释建议书,称罪犯高勇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罪受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已执行原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监狱对罪犯高勇予以假释。”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29日作出刑事裁定,认为邵阳监狱呈报罪犯高勇的改造表现属实,“罪犯高勇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假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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