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了身份 “漂白”不了人生
“他反复说,‘终于可以不用躲躲藏藏了’。”回想起潜逃26年犯罪嫌疑人余东被押送到看守所时的场景,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郗武建清晰地记得,余东如释重负的表情,以及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沧桑。(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
28年前,年仅24岁的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建设开发公司原出纳余东因涉嫌贪污50余万元公款选择出逃,之后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坎坷。
24岁,是多么令人羡慕的年龄!青春年少、朝气蓬勃,不说正是回馈社会、奋发有为的年华,也是娶妻生子、养老尽孝的时候,而余东因为错走了一步,却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
20多年来,余东躲辽宁、上海,藏广东、湖南,哪里都不敢停留太久。在广州,他买了个假身份证,靠打零工为生,结识老家在湖南农村的妻子后,便跟着妻子到了湖南。婚后,他把名字改成了“李军”,和妻子租住地下室,选择不需查验身份的重体力活维持生计。重压之下,身高只有1米6的余东显得愈发瘦小。
“漂白”身份、四处逃窜,隐姓埋名的余东不仅不敢和其他人多说话,更不敢跟家人见面,可以说是日无宁日、度日如年、悔不当初。
“做梦都经常梦到被抓获,不止一次想到投案自首。特别对不起年迈的母亲,这么多年来无法尽孝,现在愿意彻底交代罪行,接受法律制裁。”余东在看守所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悔恨不能抵消罪行,现实终归改变不了,污染了的人生,“漂白”得了身份,“漂白”不了灵魂,终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是无情的。任何违犯了法律的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成为人民的罪人。在对待守法还是违法的大是大非面前,奉劝世人,一定要思辨清晰,前瞻后果,有所敬、有所畏,知所得、知所失,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失足成千古恨,毁了自己,害了家庭。
且不说余东“尚有良知”,因贪腐感觉“特别对不起年迈的母亲”“这么多年来无法尽孝”,有家不能归,有亲不能事,本是为家庭出力、为亲人争光的时候却成为了家庭的耻辱、亲人的累赘的悲哀,单说余东出逃20多年四处逃窜、度日如年、践踏人生最美好时光的不值,就能以人为镜的告诫人们:贪不可沾,法不可违,遵纪守法,规矩做人!
呜呼!人生不能重来,为人要有底线!我们一定要以余东贪腐案例为戒,珍惜青春、珍爱生命,防贪拒腐、远离犯罪,不做惊弓之鸟,不成过街老鼠,保全自由之身,安享天伦之乐,做人生坦荡、不需“漂白”的清白人!(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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