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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以亮点带动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2021
02/10
12:13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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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湖南讯(通讯员 刘思思)过去的2020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攸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社会经济大局

 

   “检察机关讲公正、出实招、办实事,把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融入办案过程中,今后我会依法经营,把企业办得更有生机!”2月3日,攸县黄丰桥的企业家刘某与黄丰桥政府代表来到攸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攸县检察在护航民营企业中所作出的贡献,感谢株洲市检察院尤其是胡波检察长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帮助。

 

   刘某系攸县黄丰桥一名企业家,他在当地承包了一个很大的渔场,发展态势良好。作为当地政府寻求产业转型升级的龙头示范企业,刘某的企业重点扶持、推荐带动当地数十户群众就业,结对了二十余户贫困户,安排了二十余名贫困人口就业。

 

   2020年4月,刘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攸县检察院依法予以逮捕,刘某的企业也因此陷入了困境。办案不能毁了企业,攸县检察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通过一线走访调查,准确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采用量化方式,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羁押期间表现、企业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和持续壮大经营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分,科学评估羁押必要性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效助力该企业及时复工复产,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六稳”、“六保”过程中的司法担当和司法温度。

 

   如今,被判处缓刑的刘某又回到了企业,带领着企业蒸蒸日上,不仅带动了更多的贫困户口就业,也成为了当地企业转型的榜样。

 

   2020年以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一个目标,以“温暖企业行动”为抓手,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作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该院还依托检企联系制度,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聚焦主责主业,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攸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数据说话:2020年共起诉非法阻工、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4件20人,依法对民营企业涉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2人,不捕11人,不起诉7人,杜绝“案子办了,企业倒了”现象发生。

 

强化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检察官们,非常感谢你们能够秉公执法,还了我的清白!”2020年4月27日,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来某,紧紧的握住承办检察官的双手,激动不已,这个整整耗时4个多月的案件终于审查终结。

 

   2004年12月,来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来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因一直无人再联系其,在刑满释放后,来某以为赔付已经到位,便外出务工。直到2018年4月开始,攸县人民法院以来某拒不执行判决为由,从来某银行卡上强制执行划扣财产。

 

   收到来某的申诉后,攸县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随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向来某询问了解,证实其确实并不知道并未赔付完毕;另一方面调取了该案的审判、执行卷宗,查阅了相关记录,证实了法院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确有瑕疵,做到了以实为基,从而夯实了检察监督的根基。

 

   通过调查取证后发现,来某并没有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案件承办人认为,来某在入狱服刑前积极主动地赔偿,也没有隐瞒、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因此其不构成犯罪。

 

   公平是司法的灵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该院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建立健全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入手,在办案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确保质量,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该院还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等规定,将刑事审判庭审过程的常见的程序性、实体性违法违规情形罗列出来,方便出庭公诉人员对每一起刑事案件庭审过程进行细致、系统、全面的评判,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让正义既不缺席,也不迟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据说话:2020年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抗诉3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人、撤案13人,追捕5人、追诉24人。

 

乘风破浪坚守初心,“扫黑除恶”勇敢担当

 

   “自从我们当地的‘土霸王’被抓走后,我们这些做生意的也安心了,老百姓们也开心了,现在人人都说我们镇的法治环境好、风气正,这都多亏了攸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2020年6月,攸县人民检察院就发出的检察建议做跟踪回访,没有了“土霸王”的欺压,攸县丫江桥镇的老百姓们说话都显得底气十足。

 

   2019年,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彭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中,发现攸县丫江桥镇“爆花沙”资源乱采乱挖现象突出,从而引发非法采矿、为争夺非法财富引发黑恶势力犯罪情况较为严重。由于该案跨度时间长、取证难度大,有些证据无法固定,也很单薄,当地老百姓忌惮彭某等人的势力,都不敢出来作证。

 

   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门人员负责该案的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依法扣押涉案财物,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多次到当地宣讲法律知识,打消老百姓的顾虑和不安,通过各种途径来增加、加强、固定证据。并及时实施监督活动,随时发现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最终将犯罪分子全部绳之以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凑数。”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攸县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按照两高指导意见认定 “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随意拔高。该院研究出台《攸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系列文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确保案件快审快诉,取得良好效果。并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攻打伞破网、全力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该院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相结合,多次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以案肃纪、廉洁从检”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严防灯下黑。

 

   数据说话:2020年共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件15人(起诉涉黑保护伞1件1人),追捕涉黑犯罪嫌疑人4人,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追缴违法所得361.32万元。

 

   追风赶月奔美好,春华秋实著华章。昨天,攸县人民检察院克难奋进、锐意进取,用汗水铸造了一个个检察工作品牌;今天,攸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十四五”为契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打造新亮点、创造新辉煌,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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