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3月12日电(记者陈席元)江苏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实施劳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劳模工匠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江苏将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探索劳动教育学分制。家庭要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小学和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职业院校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高校本科阶段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32学时。
江苏要求强化每一名教师参与劳动教育的责任,配齐配足劳动教育教师,鼓励聘请行业专业人士、劳动模范、企业师傅等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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