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无人驾驶“熊猫公交”可以往返坪山高铁站和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之间。/网络图片
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时代已至。近日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率先探索对无人驾驶这一新兴领域立法。这意味着经登记取得专属号牌后的智能网联汽车,将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及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目前,深圳已在全市9个行政区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里程144.69公里。在深圳坪山区,熊猫外观的无人驾驶巴士则率先投入运营,往返坪山高铁站和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之间。
智能网联汽车指搭载先进的传感器等装置,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具备智能决策等功能,最终实现替代人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据现行交通法规,汽车驾驶者必须是自然人,这让智能网联汽车“上路”困难重重。《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智能网联汽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深圳将对已登记的智能网联汽车发放地方专属号牌。
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认定尤为重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称,无人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的“运行利益”归于车辆控制人、所有人,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让车辆控制人、所有人担责比较合理。同时,车辆的支配使用权是掌控在车辆控制人、所有人手里的,让其承担责任,能够督促其谨慎使用和定期维护车辆。此外,也便于交警部门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及违章,避免因长时间的技术鉴定而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救济。
已发14张路测车牌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上路行驶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不少于五百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具有载人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还应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目前,深圳已在全市9个行政区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里程144.69公里,发放道路测试牌照14张,累计道路测试里程18638公里,开放区域、开放里程及牌照发放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
记者在深圳坪山区看到,一辆熊猫外观的智能网联无人驾驶巴士正在进行道路测试,该巴士往返坪山高铁站和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之间。“熊猫公交”周身嵌置了6大类型、数十个高精度高性能的精密传感器。这些传感器就是“熊猫公交”的“火眼金睛”,可以全方位地融合感知路面状况,自主精准识别行车、行人等各种类型的交通参与者和不同状况下的道路环境。
巴士内部设置“掌纹识别系统”,乘客可“刷手乘车”。车内摄像头全方位识别分析车内发生的各种异常行为。
港工程师盼技术合作
内地无人驾驶“竞赛”如火如荼,也吸引香港的关注。前香港九龙巴士首席机械工程师沈乙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一直关注深圳的无人巴士技术发展,早在2017年就已体验过第一批“阿尔法智能巴士”,香港有市场,但没有生产厂家,要发展无人巴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与内地进行夥伴式合作,同时要有政府主导牵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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