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讯(通讯员 李周一)“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五一前夕,拿到第一期应付款的陈某等农民工对新宁法院速裁团队的李法官感谢不已。
包工头郑某某于2020年4月至6月承包广西桂林六塘镇某电站的线路改造工程,雇请新宁籍的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在该工程务工,双方约定工资按月结算。后因郑某某自身原因拖欠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24900元,郑某某向每一位农民工出具欠条,承诺会在2020年12月30日将拖欠的工资结清。随后却又屡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诿支付拖欠的工资,直至2021年3月,郑某某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还是分文未付。
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无奈之下来到新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新宁法院负责诉调对接的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便将该案移交新宁县人民调委会与新宁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联合调解。4月27日,在诉服中心人员与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包工头郑某某与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进行司法确认。4月30日,新宁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给了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法律上的保障。同日,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郑某某依据协议约定向陈某、李某等6名农民工支付了第一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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