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政法先进典型】绽放在刑事审判席上的“新梅”
——记绥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新梅
中国新报讯(特约记者 蒋佰平 通讯员 杨章佳)陈新梅,现任绥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凭着对法律的敬仰和法官职业的热爱,以扎实深厚的专业功底、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办案思路,迅速成为该院刑事审判庭的业务骨干,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市、县表彰奖励,成为绽放在刑事审判席上的最美“新梅”。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艰巨任务。陈新梅深知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所肩负的责任。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准确适用法律,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问题,对于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绝不冤枉无辜。她平时文静谦让,身边的同事都亲切地称她为“陈姨”,但是面对工作她却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法官,在研究案情时经常和同事们争得脸红耳赤,因为在她心里公平正义是打不得折扣的。
除了公正,敬业也是她最突出品质。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她全力投入到这项重要工作中,除了要办理普通的刑事案件,大量的涉黑恶案件也考验着这名“老将”。涉黑恶案件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办案任务十分繁重。但她始终保持着对办案质量的严格要求,所办理的每一件黑恶案件,均仔细阅读案卷材料,认真制作阅卷笔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恶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
2020年,她审理的范某等32名被告人特大电信诈骗案,受害人涉及全国30余个省市,诈骗数额达3100余万元,案情疑难复杂,仅案卷材料就多达30余册。但她不惧困难,每天加班加点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反复审核数百份被告人供述、银行转账记录、数千份微信聊天记录。因为经常加班,造成神经衰弱,出现睡眠障碍,每天只能靠服用安眠药来辅助睡眠。但即便如此,她仍制作了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因充分吃透了案情,最终该案庭审仅用了一天半时间,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人民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充满着各种干扰和诱惑,但“新梅”始终恪守廉洁纪律和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扛得起误解。她始终坚守底线,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钱物,从不去娱乐场所,对亲友亦严格要求。为了防止各类干扰,她给自己定了个规矩:“陌生人的电话她一律不接,当事人及家属申请加微信好友她一律不加。”
选择做一名人民法官,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清苦、坚持和隐忍。陈新梅在基层法院默默奉献二十余年,做到了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她凭着对法院工作的挚爱,对公平与正义的不懈追求,挥洒汗水,奉献青春,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忠诚、担当和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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