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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政法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2021
05/25
16:37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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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宁政法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记绥宁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袁佰湖

 

         中国新报(特约记者 蒋佰平  通讯员 黄鹏)十多年来,他奉行诚诚恳恳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原则,用真诚的情怀,以拳拳之心真心普法,将法律的种子播进千家万户,成为司法行政战线“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先进榜样,他就是绥宁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袁佰湖。

 

 

         他,中共党员,2008年考入绥宁县司法局,2011年勇挑法制宣传股长重担,十多年如一日奋战在普法宣传第一线。为了让法治精神浸润千家万户,他瞄准热点,服务基层群众,特别是对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经济困难人、以及社区矫正服刑人等特殊人群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他主持参与编写了《绥宁县村(市)民法制学校精品课件汇编》、《法制宣传手册》等十多种普法读本,为村(市)法制学校提供了样版,深受群众喜爱。

 

         作为普法讲师团中的一员,他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带头上普法课超过40堂,在他的带动下,仅2015年全县各法制学校在春节、国庆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广大群众上了普法课3626堂,听课人数达20余万人次;为了普法不留死角,他积极策划认真参与,成立了普法文艺宣传队、农村法律宣传服务队和流动法制学校等普法队伍,每年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130余场次。

 

         通过亲自参与上普法课、法律咨询解答,表演普法节目等多种形式,结合身边具体事例以案释法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直接受教育群众达10万多人次:为了让法律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他认真谋划,主动创新工作思路,全力营造普法宣传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氛围,打造了绥宁特色的立体化普法格局,在县城中心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在人员聚集的重要地段,公共休闲场所设立普法宣传栏,电子显视屏,在省道s211沿线建成农村法治宣传百里长廊,在法治网站、新闻媒体、《湖南日报》等报刊杂志踊跃投稿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普及最新实用法律知识,解答法律有关问题,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网上点击阅读达12.1万人次。

 

 

         通过不懈努力,绥宁县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三次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五五”普法、“六五”普法被评为全省先进,他本人2017年被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评为第七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委法治办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湖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多次被县政府表彰(嘉奖4次,三等奖1次)。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普法工作者,能为普法宣传工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为党分优,为民解难,这是我最开心的事”。袁佰湖常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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