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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庭长普法公开庭”案结事了促和谐

2021
10/25
08:48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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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某军:“我的借款连本带息191000元,一分都不能够少。因为被告从不讲信用,而且把我的手机微信都拉黑,太卑鄙了!” 阳某志:“今天把我枪毙了,我也拿不出一分钱。他明知道我做生意亏了,还要落井下石逼我还款。”

 

 

          10月22日,面对互不让步的原、被告,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金石桥法庭召开“庭长普法公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与案例,并邀请金石桥镇道德评议委员会会长郑大长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郑大长对被告阳某志说:“作为朋友,不应该把电话、微信拉黑,有钱还钱、没钱要把话讲清。人不讲信誉,今后抬不起头,无法在村里做人!”经各位代表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阳某志自愿分期偿还原告阳某军借款本金12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71000元。 

 

 

          据了解,金石桥镇道德评议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5月,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顾问,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开展一次评议活动,确定不同评议主题。采取入户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对评议出的遵纪守法、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正面典型,在隆回北网和所在村立“红榜”进行公示公开,并利用群众会、院落会、微信群等方式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纳入“文明家庭”“光荣户”等先进典型推荐范畴。同时,对不孝敬老人、违法犯罪、不遵守乡规民约、违反社会公德等反面典型,通过“黑榜”进行公示公开,并由评议会成员上门说服教育,促进其思想观念行为根本转变。

 

          近年来,金石桥法庭积极探索三治融合的司法办案工作大格局,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委员会等社会代表进法庭,开展“千场庭长普法公开庭”活动,引导群众诉前自治,通过多元解纷让当事人不要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隆回县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启动三调联动,力促案结事了,当事人握手言和。(贺上升 康岂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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