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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
10/29
19:04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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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塔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害人家属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获得了赔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件发生在8月份乡村的一个傍晚,被害人驾驶电动摩托车去学校接儿子,回家的路上与逆行驾驶机动车的胡某发生碰撞,因胡某对前方道路疏于观察、超速行驶、遇险采取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被害人父子俩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队事故认定,被告胡某承担事故的全责。因被害人家属对被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坚决不认同,未达成赔偿协议,故诉至法院。

 

       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减轻各方诉累,承办法官细心审理该案件,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谈话,从法律专业角度、社会人情等多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承办法官三番五次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被告当场履行部分赔偿款50万元,并向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歉意。协议剩余的赔偿款会按时履行。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成功调解,不仅使被害人得到了及时的救助、赔偿,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姑丽给娜·塔西布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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