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税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联动,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维护公平正义和税法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田县税务局与新田县人民法院举行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双方签订了《新田县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正式建立起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事宜处理协作机制,为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和税费征缴效率,以及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此次会签,新田县税务局与新田县人民法院共同梳理了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合作内容,制定了对接方案,明确了不动产处置定向询价、税费征缴、信息共享、司法协作流程。
按照“协作机制”,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可按程序向税务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及其不动产涉税情况。税务部门按照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并开展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在拍卖(变卖)不动产成交或者依法裁定以物抵债后,税务部门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不动产处置成交告知书》,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并出具《协助征收税费函》。(通讯员 李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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