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7日在特区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质询时间”作开场发言时表示,建议立法会考虑在内务委员会下成立小组委员会,以争取时间讨论完善选举制度相关事宜。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决定),香港特区政府应当依照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香港特区本地有关法律,依法组织、规管相关选举活动。
林郑月娥指出,完善选举制度各项工作十分紧迫,特区政府会全力以赴,立法会的支持和配合也不可或缺。参考以往经验,特区政府建议立法会考虑在内务委员会下,先成立小组委员会,让议员争取时间先讨论决定主要内容,以及稍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待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后,小组委员会可立即转为法案委员会,从速推进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
她表示,特区政府相关官员非常乐意配合小组委员会的工作,也会出席小组委员会的会议,请立法会考虑上述建议。
林郑月娥重申,中央主动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充分考虑了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目的是让香港重回“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轨,从制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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