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唐英杰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今日在高院开审。
首宗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涉案23岁被告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危险驾驶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等罪。唐不满律政司要求本案由三位法官取代陪审团审理,早前就本案申请司法覆核但上月被驳回。上诉庭昨日再驳回唐英杰的上诉,案件会如期于今日(23日)在高等法院开审,维持不设陪审团。
上诉庭再驳回唐英杰申请
本案上诉人是唐英杰,答辩人是律政司司长。上诉庭昨颁判词指出,虽然设陪审团是高院原讼庭的常规审讯模式,“但不应假设这是刑事法律程序中达至公平的唯一方式”,基本法并没有指明陪审团必不可少。而在本案,由于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可能会受影响,令司法公义可能受妨碍,故改由三位法官组成审判庭,其实亦保障了被告得到公平审讯的宪法权利。
对于唐英杰一方在受审前提出司法覆核,上诉庭质疑若批准唐的申请,会助长相关法律程序拖长,延误刑事案审理,有违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即“应当确保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时办理,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上诉庭强调,即使唐英杰声称他有权在陪审团下受审,但律政司决定在本案不设陪审团,属于其检控决定,受基本法保障而不受干预,最终决定驳回唐英杰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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