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修例后现实与网络中侮辱国旗行为均属犯罪。
特区政府昨日公布,《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于本周五刊宪,本月18日将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条例草案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修例后现实与网络中侮辱国旗行为均属犯罪。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香港特区已于1997年7月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并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本港实施《国旗法》和《国徽法》。
符合“一国两制”原则
特区政府表示,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上述两部全国性法律早已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特区政府建议以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而非公布形式在香港实施该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此做法符合“一国两制”原则。
特区政府指出,条例草案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包括升国旗仪式的礼仪及收回机制、厘清有关侮辱国旗及国徽罪行的条文,并就相关教育和推广作出规定。
特区政府表示,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是必须体现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及国徽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旗及国徽,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精神,同时兼顾香港特区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
特区政府指出,条例草案将在8月18日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让条例草案尽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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