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香港国安法和2021年新选举法,将爱国与民主在法理和制度上整合起来,塑造一种“爱国民主”的香港新秩序。2021年9月19日,新选制下的首场选举即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将如期举行,香港民主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个优良的治理体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支忠诚和贤能兼备的管治队伍,“爱国者治港”的核心诉求正在于此。新选制相对于原来的选举制度,具有更加显著和优越的民主正当性基础,也更能代表香港整体民意及良政善治的制度理性。新选制对民主新秩序的建构要素主要包括:
其一,新选制以“爱国者治港”为香港民主之锚,相应设置“爱国者”的严格法律标准和资格审查机构与程序,确保反中乱港者出局,爱国爱港者进场,从而为香港民主游戏定下清晰的政治伦理和法律边界。
其二,重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功能,将其在制度上发展为更具社会均衡性、包容性和民主参与性的基础性选举机构,囊括五大界别40个界别分组,负责行政长官选举、参与所有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提名并直接选举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总数为90名)。新的选举委员会由1500名选委构成,凸显的特征是增加了香港基层社团、青年群体的代表比例,以及新设第五界别增加与国家治理体系有紧密联系的香港委员,从而塑造了一个更能均衡代表香港各阶层利益又能代表“一国两制”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
其三,更具竞争性和实质建设性的选举,即新选制下的选举不再像过去一样被一些政治势力描述为“民主”和“爱国”的对抗游戏,以及颜色革命的风险游戏,不再以炫耀极端立场获取政治资本,而是在爱国者资格确认的前提下展开“贤能政治”意义上的实质性竞争,产生真正具有忠诚立场、贤能素质和公共服务精神的管治团队。
其四,新选制在香港国安法的加持下,可有效阻断外部势力对选举过程的渗透和干预,将高度自治权真正交回到香港选民及其选出的管治团队手中,并以选举和自治服务香港,服务国家,促进“一国两制”良性发展。
选委会选举是新选制下系列选举的首场,也是测试新制度的民意支持度与合法性的重要环节。从报名参选情况来看,此次选举的民主正当性是非常凸显的:其一,爱国爱港力量积极踊跃参选,出现了一定的竞争性和多元性的话语和代表,体现了爱国民主主体的生机与活力;其二,少数人顾忌资格审查关以及存有选举揽炒主义的阴暗心理,采取不参选和变相抵制的做法,试图误导民意,打击新选制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受性,但这一图谋不会得逞;其三,资格审查程序既严格把关,又不搞“清一色”,最终仅取消了两人的参选资格,一个是未登记为地区选民而丧失资格,另一个是本土派议员郑松泰不满足参选的法定忠诚资格条件;其四,从参选的界别代表和年龄构成来看,呈现出多元化、年轻化与均衡化的特色,符合香港社会的阶层均衡特征以及香港民主的平衡性要求。
这场选举发生于香港由乱返治、重新出发的关键时期:其一,香港国安法实施日益深入,反中乱港组织纷纷解散,反中乱港分子有序伏法,香港法治秩序得以修复和巩固,为民主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二,大湾区建设提速加码,“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成为具体引擎,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形势明朗,路径清晰,对香港民主政治的稳定运行及强有力管治团队的综合能力要求更进一步;其三,香港民心思定,经济民生建设与共同发展成为社会共识,深层次的社会分配不均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负责任的特区政府聚焦、有效解决;其四,美国等西方势力对香港的制裁和打击,倒逼香港认清自身地位与国家的保护性作用,推动“一国两制”朝着融合发展方向有机、有序进展。这些香港内外发生的前所未有的变化乃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一个关键缩影,而国家对香港的保护性立法和大湾区、“一带一路”范畴的政策引导,为新香港的经济转型升级和治理秩序改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优良制度基础和发展契机。
这一切,都需要香港民主秩序的稳定有序运行,需要“爱国者治港”的表里如一,需要忠诚与贤能的叠加优化,需要香港民主发展走出一条真正切合“一国两制”的新路。而新选制的整体制度设计及首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将开启新时代香港良政善治与转型发展的特色篇章。
作者:田飞龙(北航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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