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欧盟将香港列入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原因是认为香港不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动收入征税或会构成“双重不征税”的情况。对此,香港特区政府5日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税务合作。
欧盟关注在香港没有实质经济活动的企业无须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动收入(例如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缴税,或会带来“双重不征税”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多年来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因此源自香港以外地方的利润一般来说在香港无须缴纳利得税。香港特区政府在支持打击跨境避税的大原则下,愿意做出配合,并已向欧盟承诺将于2022年底前修订香港《税务条例》及于2023年落实相关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将继续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特区政府也将致力维持香港税制简单明确和低税率的优势,以保持香港营商环境的竞争力。建议的修例仅针对企业利用被动收入进行跨境避税,尤其是在香港没有实质经济活动的企业,对个人纳税人不会有任何影响。至于金融机构,在现行《税务条例》下已就源自外地的利息收入缴纳利得税,因而不会因此增加税务负担。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企业不会因为香港被列入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而被欧盟成员国施以税务抵制措施。香港特区政府将在修订有关的税务安排后,要求欧盟尽快把香港从观察名单中剔除。
欧盟于2019年10月公布有关豁免源自外地收入征税机制的指引,就多个税务管辖区(包括香港)的相关税务安排展开评核,主要针对离岸空壳公司通过“双重不征税”而在税负上获得利益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就有关评核事宜与欧盟联系,并积极与其商讨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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