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常宁市卫监局开展了2021年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
目前,常宁市医疗机构(含公立、私立)31家上交了执业自查报告;从自查的情况来看:二级医疗机构配置了专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了兼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分别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医疗质量、传染病防治、医疗文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并内部公示。
常宁市卫监局通过开展年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促进了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我整改,完善了医疗机构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具有积极意义;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报告自查整改情况的,卫监局将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从重行政处罚。(记者 丁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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