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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红军公田碑   见证苏区鱼情 

2021
12/21
07:25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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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习近平总书记参观过的金寨县革命博物馆里,珍藏着一块虽古朴无华、但却十分珍贵的石碑,上面镌刻着“红军公田碑”5个大字。它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鄂豫皖苏区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具有非常特殊的历史价值。它亲历了红军时代戎马倥惚的峥嵘岁月,记载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苏区军民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开展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史实,见证了鄂豫皖苏区人民开展土地革命的辉煌历程,铭刻着包括金寨人民在内的苏区人民热爱红军、拥护红军、关心红军、支援红军的深厚情谊。 

 

 

      这块红军公田碑,高1.07米、宽0.55米、厚0.18米,碑的正面刻有“赤城 五区三乡第三村 红军公田 共计田五斗”18个大小不等、排列有序的汉字。

 

      有人看了这块红军公田碑,马上就问:“赤城在哪?”得知“赤城就是当年河南省商城县的南部、今日安徽省金寨县的西部”这片区域后,人们有些糊涂了:金寨地区的红军公田碑怎么会竖在商城县的土地上呢......下面,我们先来把这个问题说说清楚。

 

       一、金寨县的由来

 

       金寨位于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地方。1932年以前,没有金寨县,那时候只有一个名叫金家寨的集镇。由于金寨地区马克思主义传播早、党组织建立早、革命武装起义早、红军队伍诞生早、革命根据地形成早,因而危及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于是,蒋介石就调集大批的部队对金寨这个地方进行“围剿”。第一、二、三次反“围剿”,都是红军胜利了、敌人失败了!第四次“围剿”之前,蒋介石不仅调集了大批部队,而且公开许诺,谁的部队最先攻下金家寨、就以谁的名字命名成立一个新的县。结果是国民党第14军军长---卫立煌的的部队最先攻下了金家寨。于是,蒋介石就兑现他的战前许诺,打破鄂豫皖三省的界线,在中国的版图上,以金家寨这个集镇为中心,从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固始、商城、霍山、六安、霍邱等几个县各划一部分设立一个新的县,并以卫立煌的名字命名,这样就有了“立煌县”。一直到1947年,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解放了金家寨,才将立煌县改为金寨县。

 

        二、红军公田制度建立在鄂豫皖苏维埃时期

 

       自1920年建立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开始,到1949年全境解放,在金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爆发了著名的立夏节起义(也称商南起义)和六霍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第32师、第33师、红25军及重建的红28军等12支主力红军队伍;开辟了豫东南、皖西两块革命根据地、后与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形成统一的、位居全国第二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走出了红四方面军和红25军两支长征队伍;坚持了敌后三年游击战争;领导和指挥了安徽乃至大别山区早期的抗日民主救亡运动;有力地支援了皮旅中原突围和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等重大战略的实施......

 

        红军公田制度建立在鄂豫皖苏维埃政权的创建和发展时期,也就是1929年至1932年之间。1929年5月6日,在当地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时属河南省商城县的南部地区(今安徽省金寨县的西部地区汤家汇、南溪、斑竹园、吴家店、果子园一带)爆发了著名的立夏节起义(也称商南起义)并取得全面胜利,随后即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第32师,开辟了豫东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商城县临时办事处(苏维埃政府性质)。当年12月26日,红32师解放商城后,成立了县苏维埃政府,并将商城改名为赤城。1932年,立煌县成立时,商南地区划归立煌县管辖。

 

        人所共知,几千年来,土地问题一直是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是导致中国农民长期陷于贫困苦海的基本原因。早在1927年7月,中共中央就明确提出,只有开展土地革命才能“集聚一切革命势力”。鄂豫皖地区武装起义的胜利、红军队伍的诞生、苏维埃政权的建立、革命根据地的开创、苏区面积的不断扩大......这些都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于是,一场彻底砸烂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风暴,迅猛席卷大别山区。这一时期,我党的中心任务就是领导苏区人民开展土地制度改革,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把它们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把最广大的最贫苦农民从封建土地制度的重压下解放出来。

 

         在土地制度改革中,无论根据地的土地政策怎样变化,“红军战士应当分得土地、享受土地革命的胜利成果”是鄂豫皖苏区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统一认识和共同心愿。不仅家在当地的红军战士能够如愿以偿、分到土地,而且苏区党组织还在1931 年 10 月正式提出了“每乡留一石到五石为红军公田,分给红军中由白色区来的贫苦农民和俘虏哗变加入红军的士兵。”此后,苏区又相继颁布了《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材料》和《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知第十七号---统计和分配红军公田等》《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通令第十五号---为红军公田问题》等文件,进一步对红军公田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三、红军公田制度的主要内容

 

       作为鄂豫皖苏区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军公田制度主要包括红军公田的分配原则、分配数量、耕种管理及收获产品分配等内容。其中,红军公田的分配原则在《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材料》中明确规定:分配土地时应“首先把红军的田分好,红军公田提出来,再把远近好坏的田地、山林、池塘、竹园等作一总的计算,兼配得好好的,按人口与劳动力混合划分。”《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通令第十五号---为红军公田问题 》要求:“以乡为单位,提起一石至五石不等的土地作为红军公田。这些公田要按现在没有分田的红军战士指标分配 ,其余的随时增加 ,随时分配。”另外,《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材料》还特别指出红军公田不要山地,只要路边的好田, 并做一个石碑或木牌,上面写“红军公田”几个字。

 

        1931年,鄂豫皖苏区《土地法令》还规定:红军、游击队员、不能生产的苏维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应分得田地,其家属无力耕种时,苏维埃政府发动群众代耕。同时各乡还划出1至5石(1石约7亩)作为红军公田,由苏维埃政府掌握分配。如:皖西六安县第七区第八乡(今金寨县境内)苏维埃在分配土地时,“一等田为红军公田”,且这些田块“无论就土质、阳光和水利条件,在这大山区里都是上等的公田,分配时,不可以面积为标准,要以产出为标准”。公田主要分配给红军战士或以公田收入救济红军家属、烈属、残废军人。

 

        据群众回忆和有关资料介绍,六安县第七区第八乡苏维埃预留的红军公田为五石;商光边特区第二乡苏维埃预留的红军公田为三石。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以村为单位进行提留的。如本文介绍的、现保存在金寨县革命博物馆的这块“红军公田碑”,就明确记载的是赤城县五区三乡苏维埃第三村提留了五斗田作为红军公田。

 

        “吃水不忘挖井人!”根据《土地政纲实施细则》和“土地问答”等相关规定以及广大贫雇农的共同心愿,各乡在土改过程中,都留下一块上等好田作为“红军公田”,并树碑刻文,以作标志和纪念。红军公田由代耕队耕种,收获的粮食主要用于解决红军公粮和烈士亲属的实际困难。

 

         土改后,在“保卫红旗,保卫苏区”的口号鼓舞下,群众中很快地掀起了参军热潮。从长岭关到麻埠,从汤家汇到燕子河,纵横百余里的豫东南、皖西广大苏区,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分田分地、拥军参军的火热场景!《金寨红军史》一书中就记录着金寨籍开国中将徐立清的一段回忆,他说:“我读过几年书,在斑竹园招兵登记处负责登记造册,一天就登记了20多人。”

 

 

        四、红军公田碑见证鱼水情

 

        为了鼓励群众踊跃参加红军,武装保卫根据地,1931年秋,金家寨、吴家店、斑竹园等地在分配土地时,都把好田划为红军公田,并立石碑或木牌。既提醒大家爱护公田的庄稼,又能千古流传,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红军的丰功伟绩和恩情。

 

        竖碑时候,乡苏维埃通知农协、赤卫队、妇女会、少先队、儿童团以及群众从四面八方涌向列宁小学的操场上开大会。会场正中放着那块红军公田的石碑,上面披了一块红绸子,在阳光的映照下红光闪烁,格外光彩夺目。妇女会员、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们围着石碑翩翩起舞,尽情欢呼。一些老年人抚今思昔,感慨万千!千百年来,天是地主老财的天,地是地主老财的地,穷苦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拼死拼活,做牛做马,最后还是在死亡线上挣扎。为了推翻吃人的旧社会,为了取得一块土地,祖祖辈辈斗争、造反,到头来都成了新的统治阶级改朝换代的工具,劳苦大众的土地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只有在今天,有了共产党,有了红军,才能真正推翻地主老财的统治,让土地回到农民的手里。饮水思源,翻身农民怎能忘掉红军的恩情呢?怎能不由衷地感激红军呢?

 

         于是,在群众的簇拥下,在一片锣鼓声、欢呼声中,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红军公田碑抬到公田旁边竖了起来。红军公田碑迎着朝阳,屹立在山下路旁,像一个卫士,守卫着千万农民经过斗争得来的胜利果实---土地;像一把利剑,指向腐朽的旧世界,预示着封建统治阶级必然灭亡;更像一把火炬,闪射着红色的光芒,照亮了千千万万贫苦农民胜利前进的方向!

 

         据介绍,那个年代,鄂豫皖苏区政府就设有内务委员会、土地委员会等机构,区以下政府成立的有拥护红军委员会、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等机构。“红军公田”制度的推行,极大地促进和壮大了红军队伍。金寨县斑竹园文化站原站长廖家同也向人们说过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斑竹园地区有一个名字叫漆远恒的人,他把十个儿孙都送去当了红军,后来,这十个儿孙都光荣地牺牲了。廖家同说,为什么我们这个地方有这么多的老百姓都愿意去当红军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老百姓分到了田地。为了保卫革命胜利的成果,所以他们就去报名当红军。“红军公田”制度的推行,也使一些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因“红军公田”而动,“拖枪跑去当红军的现象时有发生。”

 

        现存于金寨县革命博物馆的这块“红军公田碑”是1972年在金寨县斑竹园镇小河村桥口发现,1983年被征集进馆,并由专人具体负责对其进行加工描色,展陈位置确定在博物馆前楼二层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一部分。安徽省文物专家曾对这块“红军公田碑”进行过鉴定,确认为国家一级历史文物,碑上镌刻的“赤城”就是现在的安徽省金寨县一部分(原属河南省商城县一部分),碑是“五区三乡第三村”竖立的。

 

        据报道,川陕苏区也发现过类似的“红军公田”石碑,它是四川省阆中市二龙区二龙乡高阳村农民1985年春改建房屋时挖出的一块小石碑,该碑用青色沙石加工成较平的石板,碑首呈圆弧形,其下方为矩形,高85厘米、宽49厘米,楷体阴文刻写:“南县第十区、一乡、一村红军公田,地名鞑连田一丘。接连湾角田一丘,共谷子四十二贝。一九三三年古六月十四日立”。由此可见,金寨的“红军公田”比四川阆中的“红军公田”早了好几年!金寨不仅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地重要发源地,也是拥军优属工作开展较早的地区之一。

 

       【作者简介】胡遵远,安徽金寨干部学院副院长,金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金寨县档案馆馆长;六安市政协委员、作协会员、党史教育宣讲团成员;安徽省作协会员、安徽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巡讲团”成员、安徽省党史教育宣讲团成员,安徽省文史馆特邀研究员、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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