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村官”夫妻涉嫌私刻印章涉虚假诉讼,河南一公司深陷“套路贷” 被骗1000万)
导读:中央督办的河南汝州特大套路贷案件中涉黑人员雷栋楠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破获并进入监狱服刑一年多,该团伙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将近一年,河南随缘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广杰却拿不到生效判决书。为此,本报接报后曾作过详细报道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河南绿源农牧公司董事长杨红亮再次向本报反映,称汝州市一个村副支书夫妇以自家经营的两家公司为幌子,长期违法放取高利贷。其通过虚增银行流水,伪造他人公司印章,而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使他出借给他人的调头资金1000万元被当地法院错误划扣,冻结,至今未能解封,河南汝州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冯书朝遭质疑为幕后操纵者,致使一企业受损千万,至今无果。
深陷“套路贷”的河南汝州人大代表杨红亮
中国新报讯(记者 曾华)据杨红亮讲述,他出借1000万调头资金的对象叫尹顺杰,是当地响当当的名人,他不仅是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和汝州研博商贸有限公司、汝州市研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研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研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控制人而且还与他一样同为河南省汝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
借用资金调头其实是圈套
“调头是假,想非法占有我资金目的是真,其实我一早就掉入别人精心设计好的圈套“”。杨红亮揉着布满血丝的双眼说。
五个公司相互担保证明
为了论证自己的说法,杨红亮当场提供了一份文号为(2018)豫0482刑初711号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恶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中显示河南省汝州市检察院指控,2018年1月15日, 尹顺杰因背负大量债务,为摆脱个人欠款压力, 虚构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需向汝州市农商行偿还到期贷款向杨红亮借款1000万作为过桥资金,约定借期10天。杨红亮当天将1000万转入 尹顺杰父亲尹自强账户后,尹顺杰将该资金用于为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验资增资,后欲将该笔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外债。
尹顺杰想非法占有杨红亮1000万元过桥资金的目的非常明显,但在其“内鬼”李义昌、裴秋奇告密的情况下, 2018年1月17日,长期依靠放取高利贷的郝亚丽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尹顺杰和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人并申请对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在汝州农商银行的储蓄账户予以冻结。汝州法院接到郝亚丽的申请,当天就采取保全措施,立马冻结了杨红亮借给尹顺杰作为过桥资金,而尹顺杰却将该款转入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欲用于增资的1000万。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原本想将杨红亮1000万过桥资金占为己有,用以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增资。该笔资金却突然遭到当地法院的冻结,尹顺杰很是吃惊,认为自己虽然与郝亚丽有借贷关系,但自己控制的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并未向郝亚丽借过钱,且该款项也并非自己的钱,而是河南绿源农牧公司董事长杨红亮出借的钱。
借款借据涉嫌造假
2018年3月8日,在汝州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为了证明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与自己有借贷关系,以郝亚丽为代表的出借方向法庭出示了六份借款借据,其中一份借据的借款金额为300万元,落款时间为2017年5月 15日,借款人处有李义昌、尹顺杰的签名,并加盖了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字样的印章。
庭上,尹顺杰对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印章提出了质疑。他清晰的记得,该笔借款是李义昌、裴秋奇和他以个人名义共同向周增强借的,三人以李义昌、尹顺杰作为借款人、裴秋奇作为担保人给周增强出具的手续, 办理借据时,借款人处根本没有加盖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印章,该款项并不是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借款。款项借出来以后是三人共同使用的,这些都有银行的转账流水可以证实。
按照常理推断,如果该款项是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借款,借据中担保人处应当有李义昌、裴秋奇和尹顺杰三人的签名,不会只有裴秋奇一个人的签名。
尹顺杰认为,郝亚丽和周增强夫妇伪造了借款借据,把本为尹顺杰、李义昌个人为借款人的借款手续改变为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为借款人的借款借据。 其次,借据中“月息3分”的字样、出借人“郝亚丽”字样、还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字样均系事后添加,双方在办理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应是周增强而不是郝亚丽,双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为一年而不是一个月。郝亚丽向法庭提交的一份互担互保的证明,上面所加盖的五个印章系事后私自加盖。
为此他要求对六张借据中的“月息3分”字样形成时间、加盖印章形成时间,对证明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印章形成时间与尹顺杰签名真伪及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后经汝州市公安局委托平顶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案涉印章鉴定,结论显示,郝亚丽在诉讼中向汝州法院提交的互担互保“证明”中的“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印章与备案印章不符。该鉴定结论充分认定周增强与郝亚丽涉嫌伪造债务人公司印章和虚假诉讼。
借高利贷用公司印章做抵押
根据尹顺杰的陈述, 2017年5月15日,尹顺杰和李义昌、裴秋奇为能向周增强借到款用于企业周转,尹顺杰按周增强的要求,用自己控制的五个公司的印章作为所借资金担保,在借款未还完之前,5个公司的公章均由周增强和郝亚丽夫妇的财务人员闫晓丽保管,这为周增强和郝亚丽为其事后伪造借据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虚增银行流水
根据杨红亮提供的汝州市人民法院从汝州市公安局侦查中调取的银行流水清单, 其中,郝亚丽与尹顺杰直接发生交易271笔,尹顺杰转账给郝亚丽共216笔 金额累计3759.0275万,郝亚丽前后转账给尹顺杰55笔,金额累计2665.0976万,差额为1093.9299万元。也即是说,尹顺杰转账给郝亚丽的钱还多于郝亚丽向尹顺杰转账的金额1000多万元。
其次,尹顺杰转账给裴秋奇22笔,累计金额779.75万,裴秋奇转账给尹顺杰7笔金额累计448.8万,差额为+330.95万元。 郝亚丽及其工作人员石根战、周小龙与尹顺杰及其工作人员尹帅涛、赵乐北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的银行流水,他们之间交易频繁,转账次数高达300多笔,远远超过郝亚丽向法院提交的6笔转账凭证,而且累计金额也超过了6000万元。上述流水显示,郝亚丽通过多人出借给尹顺杰的款项,在之后大部分都已回到了郝亚丽一方的账户,尹顺杰并不欠郝亚丽1000万元。由此可见,尹顺杰在一审答辩时称并不欠郝亚丽1000万元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双方涉嫌恶意串通。
联名举报材料显示涉恶涉恶
群众的联名举报反映书
根据一封群众联名举报材料显示,周增强系汝州十里村副书记,因诈骗罪现被汝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周增强、郝亚丽夫妻二人依靠改装非标车辆起家积蓄了一定的资金,创办了河南增强诚信实业有限公司、汝州市增强车辆有限公司。周增强、郝亚丽“集团”长期拥有固定人员15人左右,以及纠集的一帮社会闲杂人员盘踞在汝州,以地下钱庄,赌场放贷、套路贷、诈骗和虚假诉讼、暴力推手等手段聚敛不法财产,在社会上横行霸道,号称城西一霸天。多次非法入侵住宅、寻衅滋事、暴力逼债。外出行动时,统一服装、佩戴墨镜,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违法犯罪,逐渐形成黑恶势力。
该黑恶势力形成以来,通过违法放贷聚敛了大量钱财,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霸占汝州市汝河石料厂,开采河滩牟取暴利。强占新开公路两侧的土地,用来建房建厂,村里面大小工程,周增强家族的人据为己有,强包强拦。在征地、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黑恶势力闹事,先后对汝州市杨楼镇马庄村村民宋乐飞、杨楼镇大程村村民尹顺杰、尹艳想、宋雅娟进行恐吓、殴打、侮辱,生更半夜非法入侵受害者住宅,强行扣留尹顺杰车辆,在公开场合对受害者进行多次殴打、辱骂。其中,团伙之一郭某某曾被新闻媒体报道大闹汝州火车站,恐吓、辱骂售票员。
周增强非法放高利贷,其名下增强车辆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其二人公然对汝州市政协委员随俊芳进行侮辱、殴打,将其打成轻伤。
汝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裴丹丹被尹顺杰、裴秋奇、徐建华通过套路贷合伙骗走70万,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合法”占有裴丹丹70万元。尹顺杰本来只欠周增强、郝亚丽200多万元,郝亚丽迫使尹顺杰实用其丈夫周增强侄儿周小龙为会计,并收缴了尹顺杰及关联人的u盾,威胁尹顺杰为其出具书面证明,最后使尹顺杰额外背负1270万元道德债务。其后,郝亚丽又对尹顺杰骗取款项手续进行了再加工,私刻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印章,伪造担保证明,并事前贿赂汝州法院民三庭法官,于2018年1月15日对尹顺杰提起了诉讼和保全。诉讼中,郝亚丽仅用了8个小时的时间就让汝州法院查封了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账户,其账户上1000万元系杨红亮为尹顺杰提供的临时掉头资金。
该团伙成员尹顺杰、裴秋奇通过虚假流水使现住郑州市二七区的黄晓杰意外背负巨额债务,然后通过诉讼手段起诉黄晓杰,查封其房产。最终,黄晓杰夫妻二人常年通过打工辛辛苦苦挣钱购置的仅有一套房屋被人民法院执行走。
十里铺村书记周新义将王胜利、王胜涛土地低价收购以180万元价格卖给周增强。骑岭乡堂村宋三保借周增强的高利贷,在家被逼的走投无路,于2019年3月份带着一家人远走他乡。
该犯罪组织先后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毁坏财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强迫交易罪等,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区域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1000万元款项被司法冻结何时能解封?
尹顺杰本来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反映人1000万元巨额款项之目的,最后,在李义昌、裴秋奇告密的情况下,郝亚丽申请法院将其实际控制的河南彤贝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账户进行查封,致使杨红亮损失上千万元。
“ 周增强、郝亚丽作为职业放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通过伪造借款借据,伪造公司印章,以虚构的银行流水作掩护,并采用诉讼的方式,欲使尹顺杰额外背负巨额债务,并企图达到诈骗他人1000万元巨额款项的目的,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根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应当分别以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杨红亮说。
针对杨红亮的反映,记者联系了汝州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冯书朝,冯书朝在电话里声称,于公,此案已经入司法程序,目前不宜公开,不便作回应。于私,记者如果方便,他愿意与记者见面,结交记者。
企业濒临破产,命悬一线
采访结束时,杨红亮说, 从律师及受害人提供的资料中不难看出,所有涉及汝州人民法院冯书朝法官审理的“套路贷”案件中,涉及他袒护方的,均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判决,裁定,生效,执行。而涉及受害方的,均能拖延到法定最长的时间内,甚至以特殊理由推诿扯皮更久。就拿河南随缘阁董事长郭广杰提供的材料来举例,涉及他的两起诉讼案,在被中央督办的情况下,该“套路贷”人员被抓获,恶势力集团受到应有的惩罚。冯书朝审理的案件均被定性为套路贷,可是从2019年12月29日宣判至今一年多,用于错案追究的生效文书,仍没有拿到手,目前才到平顶山中院立案受理阶段。
从受害人杨红亮提供的材料来看和郭广杰遭遇如出一辙,也是由冯书朝审理,均以最快的速度判决,生效,冻结。在受害人在监狱和失联状态中,他以多次通知不到场为由,缺席判决及下达生效文书,用套路贷团伙500万冻结受害人账户1300万,后来该案被公安机关破获,以诈骗罪收监狱进一步调查这种情况下,汝州法院一样采取再审,推诿扯皮,在受害人多次控告申诉下,被推至石龙区法院审理,至今无果。
目前,该1000万元款项已被司法冻结长达三年,尹顺杰所开办的五个公司全部停业,几十名员工失业,河南绿源农牧公司的款项无法收回,已经濒临破产,企业生存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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