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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阳东区:农田被破坏变沙场 行政处罚成一纸空文

2021
02/02
08:58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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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记者 曾洪斌)近日,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彭村村委会高垌自然村(凌大和村长)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带领村民维权的艰辛路。“我们高垌自然村风景秀美,村民憨厚纯朴、与世无争,常年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可是,自从一个叫梁建明的外地商人来了后,村民的美好生活就被彻底搅乱了……”凌大和村长说。

 

   凌大和村是水库移民村,1958年,村民大部分都是从原居住的蛤沟村背井离乡迁至现在的村址落户,当时的阳江县黄佩玲副县长、水利局局长欧茂松指示北惯公社党委梁厚勋及彭乐支部书记吴宗桂贯彻落实好高垌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的条件等问题,划拨水田80亩及山马塘、鸡追顶等山坡给移民村民开垦、耕种、放牧。

 

 

   该村一直在该划拨的山坡土地上劳作经营,在山马塘林地上种植上杉木树林150多亩和开垦水田16多亩,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林地至今未领土地证书;1960年左右,上级曾崔促该村办理土地使用证,村民考虑到贫穷无能力支付当时由林业局统一管理的一飞机播种费,又认为是政府划拨的山坡土地,也不会有谁敢来侵占。

     

 

  据了解,1988年彭村管理区干部以廉价叁仠元租金私下发包山马塘一带山林给本乡吴宗奕、周祥作为石场开采,签订了30年的花岗石开采合同书,于2018年1月1日合同期满,在合同期内几经流转,最后流转到梁建明手上,并成立了阳东金星石场,该石场未经高垌村集体同意,非法将山马塘脚下我集体近51亩赖以生存的农田填平作为石场矿产用地。

     

 

   2003年,彭村村委会又以每年450元发包给蔡德敏、范建来两人,经营管理,合同期2053年11月1日终止。彭村村委会某些干部合谋阳东林业局干部蔡德敏、阳东食品公司北惯食品站主住范建来抢夺了属于该村经营种植的150多亩树龄40多年杉树林,并砍伐卖掉为己有,单这笔收都远超过50年的承包期款,何况还有林耕补贴,蔡德敏以其职务之便于2008年9月1日取得了上述435亩林地的使用权证,林木所有权。

     

 

   2013年2月6日蔡德敏、范建来两亲戚与梁建明私下签订《山林承包转让合同》又私下更改山林承包合同的条款并伪造彭村村委会公章使用,骗取开采证,从而达到石场继续开采目的。

       

   为此,村民失去耕地,山林被抢占,生活得不到保障,从1994年至今历经二十五年的上访生涯,但也不济于事。为了息诉上访,彭村村两委干部与高垌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归还《山马塘山林权属处理》的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2日起交给由高垌村经济合作社永久经营管理。2014年4月我村收到原阳东县国土资源局发出的《责令复垦通知书》责令阳东县北惯镇金星石场侵占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原耕种条件,直到现在无论是彭村村委会与高垌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山马塘山林属处理》的合同,还是阳东国土资源局发出的《责令复垦通知书》都是一纸空文文件,更遭糕的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复耕地上捣水泥砼硬底化道路和搭建了办公场所及其它设备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农田保护法》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一些人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不惜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掠夺式地开发资源。这种错误的做法,破坏了宝贵的自然资源和人们的生存环境,不计资源破坏的后果,竭泽而鱼式的开发,不给子孙后代留下开发的余地。开采破坏了山体,没有了多样性的植物失去涵养水源功能,会使气候更加恶劣,容易导致洪涝干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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