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春节本应是全家相聚在一起享受家庭幸福和睦温暖的日子。然而,这美好的佳节,却将成为何宣权、陈静等众多农民工奢侈的梦想。
近日,何宣权、陈静等农民工向本报投诉: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总承包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为经济“扯皮”,金龙矿业有限公司为转嫁风险,拒不同意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用缴纳的400万保证金来支付135余名农民工900余万的工资。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该起欠薪事件过程中,措施不力,在长达2个多月的时间里,不能有效协调督查,致使农民工们身陷困境,面临走路返乡回家过年。
“不能因为神仙打架,而民工们遭殃。”何宣权、陈静等农民工认为。
(中国新报记者 曾华 摄影报道)
无助的农民工们无精打采的晒着太阳
2021年 2月3日, 记者驱车赶到兴义市万峰湖边,但见三五成群的民工们个个破衣烂衫或坐或卧,无精打采的晒着冬日的太阳。
据农民工代表何宣权讲,他们均来自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地的农民工,从2019年就开始在广西省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工地上干活到如今,一年多的时间里,除了生活费,他们没得到任何一分“血汗钱”。
1月30日,几个农民工代表组织了一部分工友向隆林县政府反映欠薪,最终换来当地公安的留置和传唤,劳务公司的负责人龚六江险被拘留。
“如果负责人龚六江险被拘留,全体民工将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在全体民民工的强烈要求下,警方才释放了他”。何宣权述说。
为了赶回老家过年,这些在广西省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打工的民工们不惜放下尊严向家人和亲戚朋友乞讨路费。在没人相助的情况下,部分民工不得已准备选择以徒步方式回家过年。
“我们是2019年3月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工地上干活的,人数总共有100多人,这个项目总共有5个采区,矿区长达6公里。工地自开工至今,业主就不按合同约定,开始拖欠我们的工资,目前总共大约有900多万元。”工友陈静说。
工资被拖欠,农民工无钱返乡过春节
对金龙矿业公司欠薪的通知
在一份2020年12月30日的隆林县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就《关于责令参加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的通知》显示,隆林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坡拢金矿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队拖欠农民工工资,致使农民工上访,存在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隐患。
贵州籍农民工陈静陈述了这份通知的经过,从2019年3月,他们就在广西省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务工参与挖矿,总承包方是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属下有20多个劳务班组。
从一开始,工钱就一直没有发下来,陆陆续续发放了点生活费。因业主金龙矿业有限与总承包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扯皮,相互想转嫁风险,致使100多号民工工资被拖欠900余万元。
陈静说,从去年开始,每个月只能领到一点生活费,勉强度日。到现在没开过一分钱工资,没给家里老人、小孩寄过一分钱,到年底了,直到现在没寄过一分钱。
为了讨薪,来自重庆铜梁的陈德模眼里噙着泪花。从2019年年3月开始,经熟人介绍,他组织陈德文、陈德勇等兄弟和老乡从重庆铜梁大庙镇来到广西隆林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坡拢金矿组成小班组务工。按照与采矿队的约定,按月支付工资。如今,金龙矿业公司却与采矿队闹上纠纷,一分钱没有支付。从此,开始了漫漫讨薪路。“老家里全挤满了讨薪的人,咋跟大伙交代”。陈德模说。
来自贵州黔西的甘明友同样面临着没钱回家过年的困境。已近50岁的甘明友说,他做的是最辛苦的活,辛苦一年什么也没拿到。“现在身无分文。打电话给老家,老婆就问为何不往家里汇点钱,我只能答应着。再拿不到钱,我就去隆林的救助站里过年。”
小包工头程福贵说,为了干这个活,他贷款数十万元,从去年一直垫资到现在,现在都翻不了身。“看这个样子,春节前拿到工钱的希望不大了,这个春节还不知道该怎么过呢。”
一个民工称,1月30日,民工们选出张珍恒、梅德江、甘明友、周健华、白朝涛等几个代表前往县政府反映欠薪问题,最终换来当地公安机关的传唤和留置,差点在拘留所里过年。因为欠薪,工人们踏上了漫漫讨薪路,但一直没有结果。
再过几天就过年,思乡心切的他们为了赶回老家过年,不惜放下尊严到向亲戚朋友乞讨路费。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有部分民工不得已准备选择徒步的方式回家过年。“尽管回家的路程有几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但是我们知道我们的家人在等着我们回去团聚过年,所以无论路途多遥远,我们都要赶回去。”
多数农民工向记者声言,隆林县政府在处理该起欠薪事件过程中,一直软弱无力拖延敷衍,在长达数个多月的时间里,不能协调督查该起欠薪案件。走路可能回不了家,我们希望社会关注我们,舆论帮我们讨薪。
金龙矿业公司老板涉嫌玩“空手道”
针对民工的反映,金龙矿业采矿队的负责人龚六江没有回避。据他讲,隆林县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板周汉成纯粹就是个“无赖”。他唯一拥有的无外乎就是有座矿山,有个资源而已,除此可以说一无所有,却利用他玩啦个空手套白狼,让他深陷“陷阱”,负债累累为其开矿,帮其打工。
2019年3月13日该公司与他的合作伙伴赵军签订了《采矿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采矿队向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5个采矿区交纳500万元的保证金,然后由金龙公司负责完善5个采矿区的所有合法手续交给赵军才组织进场施工,并约定采矿队进场施工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由于金龙公司当时只对1、2、3、4个采矿点进行开采施工,按照原本要求每打开一个采矿点需交纳100万元保证金的约定,故采矿队只缴纳了400万元的保证金。
施工过程中,本应由金龙矿业公司支付的租用土地,林权价款、房屋拆迁及其他费用因其无力支付,故由采矿队代为垫付190万左右。
由于矿山面积大,开采长度有6公里左右,需要大量的施工班组才能完成开采要求,龚六江便以自己注册的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大肆招揽民工,分组开采。
2019年3月17日进场至5月29日止,采矿队产值达到450万元左右,然而金龙矿业公司并没按约结算,导致双方签定的《采矿施工合同》成为一张废纸。
经协商,双方再次签订第二份《合作协议》,约定采矿队开工一个月后为第一次工程结算日期,按100%结算。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金龙矿业公司再次违约。
采矿队在开采过程中,金龙矿业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瞎球” 指挥,导致矿山3号点出现越界开采,被当地自然资源局发现,停工处罚,造成3000多万元的巨大损失,退回400万的保证金和垫付190万的成为采矿队奢侈的梦想。
龚六江说,从2019年3月17日进场施工,开采费用全由采矿队垫付,早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还有几天过年,偌大的民工工资压得他踹不过气来,无力支付。他和金龙矿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暂且搁在一边,当务之急,只希望金龙矿业公司信守承诺,将400万的退保证金先退还给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以解欠薪之急,让农民工拿着一年的“血汗钱”能返家过节。
劳务公司涉嫌越界开采又“转包”
金龙矿业公司的老板周汉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金龙矿业与贵州亨乾源劳务公司没任何瓜葛,该公司是与自然人赵军签定施工合同。该合同明确约定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人士管理、工资管理、安全责任事故及开挖方式等均自行全权负责,双方按照出矿量结算费用。
赵军倒卖合同给贵州亨乾源劳务公司,从中牟利,金龙矿业公司至始至终不知情。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贵州亨乾源劳务公司组织的民工其工资当然由贵州亨乾源劳务公司自行承担。赵军缴纳的保证金目前还不能退还,贵州亨乾源劳务公司组织人员乱挖乱采,越界开采,导致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至今停工,给该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采矿队在用机器作业时,用的柴油由他提供,该笔保证金将用于抵扣其施工设备拖欠的油款。
多部门参与联席会议
各部门参与召开的联席会议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矿权股的负责人听闻记者的来意,声称,自然资源局的职责主要是矿山开采及证照的发放,如果涉及矿山违法违规,他们义不容辞的给与处罚。在这为负责人提供的编号为006号的行政处罚书中显示:坡拢金矿在开采中未按照审批的红线范围进行开采,存在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到非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处罚一: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170300元整;二:没收非法所得1208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0%罚款,两项共计人民币327340.三:在十五日内对破坏的耕地自行治理并复垦复绿。
关于金龙矿业欠薪问题,该开科室负责人认为主体单位还得依靠隆林各族自治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只是配合相关部门督促金龙矿业公司筹集资金对拖欠农民工资进行发放。他说,金龙矿业公司拖欠民工工资隆林各族自治县里的领导相当重视,2021年1月19日召开由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隆林金龙矿业公司代表、贵州亨乾源劳务有限公司、信访群众代表参加的信访联席会,会议责成金龙矿业公司赶快筹集资金发放民工工资。
隆林自然资源局开出的处罚决定书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伍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金龙矿业公司恶意欠薪的事,相关领导相当重视。目前,监察大队已经立案调查,他们将再次组织业主和承包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将拖欠的民工工资解决,过往不究,如果还达不成共识,届时将召开听证会,依法秉公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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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根据李克强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文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恶意欠薪已经入罪。对民工来说,需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权利意识、签订劳动合同,改变“资强劳弱”的不公平等劳资关系,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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