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讯(特约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杨红霞)“没想到你们工作那么繁忙,还亲自把执行款送到家里来,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新宁县回龙镇桃李村年过六旬的石某用布满老茧的双手接过法院送来的执行款,心怀感激地说到。
此案还得追溯到六年前。石某在2015年11月的某天上山砍柴,不慎被树压伤右腿,致右股骨多断骨折,在新宁县中医院住院过程中,闻讯前来的王某自称有祖传秘方,治疗跌打损伤功夫神奇,保证石某花钱少、疗效快!于是石某信以为真,马上出院回家,王某便在石某伤处敷上草药并喷上“神水”。十八天后,石某伤势无任何好转,遂至医院拍片检查,得知:大骨中断,经络凝固杂乱。石某向王某提出质疑,王某则信誓旦旦:一定会治好石某的腿。又一个多月过去了,石某伤势仍然未见好转,石某拒绝再让王某为其医治,王某也自知无法治好石某的伤,遂退还石某8000元治疗费。但此时石某的腿伤已然恶化,只能前往新邵某骨科医院住院治疗21天,花去医药费近5万元。后经鉴定,石某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并进行了内固手术,构成九级伤残。事发后,石某向新宁县卫计局投诉,卫计局对王某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处罚,但王某拒不赔偿石某的损失。石某只能向新宁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判决:王某退还石某各项费用1350元,赔偿石某各项经济损失58164.3元,共计59514.3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拒不配合执行,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也无济于事。后来,王某便消失了,听说是四处行医去了。六年来该案的执行法官换了三个,每任法官定期对王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直至2021年3月,执行法官突然发现王某名下有张新办的卡,且有足够支付执行款的余额,于是迅速冻结该账户,足额提取执行款后,却一直联系不上石某。执行法官想着石某经济困难,肯定非常需要这笔钱,于是,便驱车前往石某所在的回龙镇桃李村,一路询问,终于找到了石某,亲手将执行款交到了石某手上。
执行法官主动上门送执行款,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困难群众尽享司法温暖和便捷服务,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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