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讯(通讯员 欧阳勇 李扬诚) 2021年4月1日,一名男性旅客在湘潭北站进站安检时,安检仪影像显示该旅客行李箱内疑似有手铐,经民警开包检查,该男子行李内确有手铐一副,但男子并未携带手铐相关证件及手续。随即,湘潭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正在对旅客宋某进行讯问
经过民警的调查,该男子宋某,33岁,贵州毕节人。宋某自称曾在某派出所干了几个月辅警,当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藏手铐一副,离职后也未返还,想着将手铐作为一个纪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其携带的手铐进行没收。
民警收缴的手铐
在此,湘潭北站派出所提醒广大旅客:手铐、警棍等器械为警察专用,个人和组织不得私自持有和使用,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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