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碧桂园,给你一个五星级的家,然而对于贵州省仁怀市碧桂园的业主来说却是个奢侈的梦想。近日,仁怀市碧桂园的几个匿名业主向记者电话反映,称仁怀碧桂园为了将顶层房子售卖出去,房开商更改方案在屋内修建楼梯,承诺楼顶业主可以根据需要搭建附属物使用。如今,楼顶搭建附属物被相关部门认定涉违建,面临强拆。房开商的承诺成空话,业主损失惨重无处声言。
房开承诺成空话 复议期间遭强拆—贵州省仁怀市碧桂园一业主气急攻心进医院
本报记者 曾华 摄影报道
数栋房顶附属物遭强拆
9月28日,记者亲临仁怀市碧桂园天汇小区进行了采访。
据居住居民讲,该楼盘分高楼住宅和别墅区。记者刚进入天汇小区,就见小区几栋高楼的地面全部拉起警戒线。一台机声隆隆的塔吊机在作业人员的操作下,伸出巨臂挥舞着利器正在对高达30层以上的一栋小区屋顶中的附属物进行毁灭性的“破坏”。随着“巨无霸”的挥舞,钢结构和木板搭建的储存间瞬间垮塌,支离破碎。
记者跟着爆料人登上一栋房子的屋顶,举目放眼一望,几名身穿黄马褂,头戴安全帽的工人正挥动着大锤对楼顶的附属物进行胡乱抡砸,毗邻之间的楼顶基本都已遭到“破坏”,呈现千疮百孔。破碎的木板,弯曲的钢筋随处可见,砂石灰土散乱在地,一片狼藉。
高层楼顶全遭“毒手”,满目疮痍
“怎么可以这样,既不住做现场笔录,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对我花钱购买的的合法财产进行破坏”。站在楼顶,望着一地的碎砖头,烂木板,仁怀市碧桂园天汇小区25栋的杨女士一肚子的委屈与愤怒。
据杨女士讲,2014年,她花80多万从房开商手里买下顶层的房屋时,房屋里面就有由房开商加装的楼梯直通楼顶,卖房的销售人员对她声称,楼顶可以搭建阳光棚等,可以放心使用。
2021年9月24日,当她接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的限期整改楼顶添加附属物的告知书时,她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上明明标注上有楼梯,房开商也收取了相应的费用,自已在自家楼顶搭建储藏室,既没破坏房屋结构与原有高度,更没有改变房屋的外观和原建筑风格和城市容貌。
楼顶添加附属物报送申请和相关建筑图纸是经仁怀市碧桂园房开商审批同意实施的,从材料的进场到施工安全,碧桂园物管都为她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为何就违法了呢?
通告下发两天后,9月26日,一群“不速客”拉来一台塔吊机,开着几辆警车和消防车,救护车浩浩荡荡来到她所居住的小区,数名身穿工作服的执法人员登上屋顶,既不住做现场笔录,也不出示任何国家法律文书就指挥工人对她家楼顶上的附属物乒乒乓乓进行“野蛮破坏”。
事后,据她了解,与她相同遭遇的不仅仅是她一家,整个天汇小区从25栋到43栋住楼顶的50多户住户也同样没有收到相关单位认定的违建资料就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为销售房屋房开鼓励销售人员乱承诺
在碧桂园天汇小区29栋,数名气愤不已的业主说,当初,仁怀碧桂园天汇小区的房子开售时楼顶和标准屋一样,很难卖出去,很少有业主买,房开公司投入的资金难以收回。
为了早日收回资金,房开临时改变方案,从顶层房屋里修建楼梯供购房者直接上楼顶。在顶层楼顶上面用钢筋、混泥土等建成高达3米的围墙,围墙四周安好玻璃窗。房开交房时已经在楼顶初步形成了搭建阳光棚或防腐木的结构框架,而不是一般的平面平整平台,购房者可根据现有围墙框架就可以直接搭建顶棚来吸引购房者。
仁怀碧桂园房开让销售人员向购房者加价的对话
房开销售部们鼓励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荐房屋时明确告知购房者所有楼顶因为加了楼梯,居住顶层的居民可以根据隔热层改造搭建作为居住或存放物品的私人场所,改建后的房子与没有修建楼梯的房子价格不同,必须加价出售,顶层房屋的价格普遍高于一般楼层。
有业主拿出售前售后的图纸给记者看。从图纸看,天汇小区售前的顶层房屋没有楼梯,售后的房屋才有楼梯,销售人员声称房开改变顶楼方案,加装修建楼梯是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
为了印证上述说法,一个曾经在仁怀碧桂园干过销售工作的业主向记者展现了他们的内部微信聊天记录,该记录清晰的记载了2016年12月1日,本批单位共32套,面积0.45万平方米,货值0.25亿。
由于设计院改规,针对未取证的yj140顶楼货量,将修健室内楼梯通往楼顶,故本次调价将楼顶层单位与次顶层单位拉差300元左右。即调价后本批单位面价较上月上浮6%,优惠较上月持平,整体价格较上月上浮6.5%,折合均价5627元/m2,利润率17%。
业主们说,根据与房开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全体业主所有,但按设计规划部门批 准的图纸可以由该商品房单独进入屋面的使用权归该商 品房的买受人所有”。
正是基于对房开商以及相关部门的信任,原本不愿买顶层的业主花高价购买了顶层楼房。从业主提供的一份《房开商与物管部门磋商时函件》内容显示为,仁怀碧桂园天汇39-1-1102,38-2-1101,39-2-1102,35-2-1101于2018年9月30日集中交付,因集中交付收楼时房屋存在超标楼款和房屋使用面积争议。经项目开会内定协商,超标楼款为业主全部减免。屋面使用面积为业主增扩。但无产权。业主收楼装修屋面需按照物业装修管控标准进行参照装修。材料方面由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次序进场按照房开的承诺作了顶楼附属轻质结构搭建。
业主与物管之间的协商函
碧桂园房开商与物业管理部门同意部分业主在房顶添加附属物,应该将具体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批。 由于他们的失职而造成的后果不应由业主承担,而应该 依法追究碧桂园房开商和物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业主们纷纷不平的说,2019年9月他们就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但直到遭到强拆,都没有收到任何一个部门的答复。
复议期间私闯民宅破门强拆
在仁怀碧桂园天汇小区,一个业主告诉记者,天汇小区有个业主,2014年5月花费80多万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的顶层房,销售人员在向他推销时,声称家装楼梯是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业主可根据需要直接搭建顶棚使用。
这个业主按照物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进行了施工,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居住几年,一直相安无事,随知,今年9月份,该业主突然接到仁怀市政府的《违建撤出通知书》让他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将“帮他”清理。
为了保住附属物,此业主按照法律规定,针对拆除公告申请行政复议,谁料,行政复议期间的9月26日上午,政府组织的施工队趁该业主外出吃饭时,居然翻越围墙破门而入,对屋内物品野蛮打砸。当业主接到邻居的电话赶回家时,拆除现场一片狼藉,楼顶的储藏室已经被破坏,事后据清点,此事导致该业主损失几十万。
业主们说,政府组织的施工队私闯民宅野蛮强拆,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面对媒体,愤愤不平的业主们纷纷表示,就算有违建,拆除者的行政行为也应当是依法拆除,而不应当是趁其外出强拆,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合法财产权利。
“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和手续,也没有事先通知我们,就这么把屋顶拆了。” 一个业主说,在争议过程中,一个业主气急攻心,当场昏厥倒地,被送往医院急救。然而,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安排人前往探望。
复议期,“违法建筑”不能拆
违法建筑的拆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通俗地讲,被拆迁人收到拆除决定书、拆除公告后,一旦启动相应的复议或者诉讼程序,拆迁方在案件结束之前是不能拆除涉案房屋的。
执法人员明知仓库内有物品,在找不到当 事人的情况下,可雇请第三方对物品进行搬离,事后对当事人追偿相关费用。再则,城管下达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中提到有60日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 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业主们认为,自己搭建的附属物在司法部门没有认定之前不能算违建,《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权,确立了只有违反了建筑施工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为违章建筑。
仁怀碧桂园天汇小区的房屋主体是合法的并非违章建筑,只是其改建部分涉嫌不合法,即使是违章建筑,也必须由政府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经法定程序给予强制拆除。
目前,我国强制拆除的执行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即司法强制拆除行为,其余主体所实施的强制拆除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尽管书面的权属证明文件是对房屋合法性的最有利证明,但如果将附属物都认定成违建,哪故宫博物馆、人民大会堂、天安门等国家标志建筑物是不是应该为拆除违法建筑“身先士卒”?
浩浩荡荡的综合执法队
一般的强拆发生以后,对于被拆迁方来说取证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强拆时对方人多势众,而被拆迁方人少势微,寡不敌众,很难通过正常手续取证。业主们说,居住在仁怀市碧桂园的业主多数是在茅台酒厂上班的,或者是党政、企事业机关工作的,即使拿到了证据,也不敢声言,害怕当地纪委介入吃不了兜着走,顶楼违建,一切根源源于房开更改方案,加价出售,业主们遭政府强拆 ,少的几十万,多的高达数百万,这样的损失理应由房开买单。
私搭乱建隐患丛生
在天汇小区,对政府强拆表示赞同的业主表示,私自在楼顶改扩建,会破坏房屋结构,影响楼体承重,严重时可能导致楼房漏水、开裂、倾斜等,一系列丛生的隐患将给小区带来严重影响,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据悉,依据相关规定,下一步,仁怀市将对仁怀碧桂园里的别墅区里的426户涉违涉建进行强拆。
逐户下发《整改通知单》
针对业主的反映,记者连线了仁怀碧桂园物管公司的王总,王总在与记者的对话中称,,在交付入住时物业公司与业主有签订《居住指南》,发现业主有违建施工行为后,物业采取了上门制止、逐户下发《整改通知单》等。
仁怀碧桂园楼盘集体违规搭建行为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个别业主为了一己私利,占用楼顶、露台等公共空间私搭乱建,不仅破坏了小区原有规划和外貌,对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寿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增加了建筑的危险系数,还带来了火灾、高空坠物等一系列安全隐患。
对于该项目顶楼加价出售导致业主违建遭强拆的事宜,王总声称他是今年才接手物管工作的,以前的事,他不很清楚,据他了解,房开将会退还业主加价部分的款项,至于业主的损失,房开不会赔付。
依法强拆没商量
记者拨打仁怀市参与强拆的住建局孙振彪局长的电话,孙局长拒绝接听。记者以短信的方式向孙局长了解情况,孙局长回复称, 依法强拆没商量,一切情况向当地宣传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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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认为,违建不一定要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尚可采区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整改,处建设工程造价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
《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第三条可不拆的违建类型中第(4、5、6)条就包括不影响他人的房子附属建筑;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的主体安全;违建拆除后会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拆。拆除只是违建处罚的措施之一,所以完全可以采取“补正+罚款”的途径赋予其合法身份,以确保建设者的利益不至于遭受过分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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