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读:坚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这无一不深刻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严谨依法办公作风及工作要求。
近日,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媒体投诉,称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在环保整治行政事务中做表面功夫,具有刻意刁难企业的现象。该支队拿储存油桶做“文章”,以存储间地面为混凝土,未采取防渗措施且未设置围堰、挡板等放流失设施与《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不符为由重罚企业20多万元。
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任性执法,以经济考量为目的,用高额罚款以罚代法,具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对于企业投诉事宜是否属实,10月21日记者亲临成都市温江区进行了实地采访。
企业:因地面未做地坪漆,环保重罚无法接受
在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内的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刚踏入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危机”文化石。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园区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
记者零距离感受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但见生产工人们穿戴统一,衣服整齐,各自在岗位忙碌,热火朝天。车间内机械设备高效运转,生产、工作井然有序。记者围着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各个生产车间扫视一遍,发现该企业生产规模虽大,但生产工序严谨,管理工作严格把控,各生产线井然有序。
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大门
记者就此次投诉事宜进行现场采访,工人们一闻此事,个个表现得义愤填膺。纷纷诉说:“储存间就暂放几个日常维护的黄油桶和机油桶,既没泄露,又没污染环境,居然被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以存储间地面为混凝土,未采取防渗措施且未设置围堰、挡板等放流失设施与《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不符为由罚款20多万元,这纯属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在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被罚款的储存间。只见储存间成长窄形,长度大概有三米,宽度不到两米,总体面积约三个平方。储存间的地面已经铺上一层绿油油的地坪漆,一个崭新的木架靠着储存间搁在里面。
据企业反映,储存间的地坪漆是10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到企业检查后,当天就已铺上,放在储存间的木架也已根据环保要求重新制作并更换,主要用来放置油桶,该木架可以放上四五个油桶。
3平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己铺上地坪漆
提到遭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重罚的事,工人们气愤难平的说,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的几个油桶,里面装的是生产车间需要日常用来维护机器设备的黄油和机油。以前不知道存放黄油桶和机油桶的储存间的地面必须要铺地坪漆,所以就将黄油桶和机油桶单独存放在了安全的地方,平时也不敢马虎,管理严谨,从未发生过泄漏,地面就没有做防渗漏处理。
2021年10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前来企业检查,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认识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立即按照环保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的要求进行了全部整改并达标,但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依旧不依不饶,抓着企业已经整改达标的事项不放,不听企业申述,执意向企业开出20多万元的罚单。
成都市环保局向企业下发的行改处罚及听证告知书
在编号为成环罚告字(2021)wj049号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记者看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和第二款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的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罚款人民币22375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员工: 环保局怠于宣传,企业不知不觉发生违规
”环保局不依照事情真相办公,不听企业申诉,执意开出20多万高额罚款,这完全是滥用职权、任意执法的行为”,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位员工说到,“作为企业,尤其是制造型企业,从人、财、物安全、生产人员管理、生产物资分类、特殊物资存放等方面肯定是要有标准、有规范、有制度,其中离不开相关执法部门的宣导。构建“亲”“清”政企关系,现在政府走进企业,进行相关工作宣传也是重要举措之一。然而,我们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要求并不是完全清楚,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违法。被查出不规范时也已经立即完成了相应整改。此次因废物储存间未作防渗透处理而被高额罚款,实则与温江区环保部门的日常宣导工作脱不了干系,由于环保局疏于宣导,导致公司不清楚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要做地面防渗漏处理。但当公司了解储存间未达标环保规范要求后,第一时间对不规范之处进行全部整改,使其达到了环保标准要求。之后多次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请求,希望环保局能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在疫情冲击之下经受的影响,从爱护企业、培育企业的角度出发,结合相关法规,予以酌情减免罚款。然后,温江区环保部门无视企业申诉,对已整改达标的地方不予重视,坚持对企业重罚,让企业雪上加霜,无法接受,无力承担”。
环保局:一旦发生泄漏,会给周边生态造成污染,必须重罚
根据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人的反映情况,记者前往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进行求证。该支队工作人员苏珍声称,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未铺地坪漆,未采取防渗措施且未设置围堰、挡板等放流失设施。10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温江支队例行检查中发现黄油桶和机油桶的放置与《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不符,一旦发生泄漏会给周边环生态境造成严重威胁。作为成都市环保局的直属单位,他们上报给成都市环保局以后,成都市环保局认为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和第二款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的规定,拟对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2375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他们也向上级机关成都市环保局建议给予减免10%的罚款。
律师:过度重罚,显属滥用职权。
针对四川力士达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遭遇,记者连线了贵阳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孙征康律师。孙律师认为,3平米的地面没铺地坪漆就罚款22万元之多,如果罚款一旦成立,这无疑会给环保部门执法“撑腰鼓劲”,如此重罚,不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不考虑良好政企关系,不考虑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滥用职权,任意执法,对将来能否根治环保环境问题,又将是一个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时下,部分执法人员曲解环保法本来意义,认为只要牢牢抓住“重处罚”三个字即可,却不知道环保以“保”字为重、以“罚”字为辅的道理,不懂得从企业角度着想,完全不考虑企业存在的历史因素等情况,所有过错全部归咎于企业,让企业自己买单。以经济杠杆矫正社会责任意识,以重罚代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效果会可圈可点。开展污染整治,处罚是手段,目的是根治“毒瘤”。但是,只下发整改通知书却不寻找污染源头,一味处罚,不以整改效果为目的,不抓住“预警”这个“牛鼻子”,或许离中央初衷尚有距离,这样最终会导致一些执法者滥用职权,过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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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士达集团集自主研发、创意设计、智能制造、施工安装、运营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规模化、科技型的照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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