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均衡结案,解决结案中“前松后紧”的问题,塔县法院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提前安排,召开审判业务负责人专题会议,通报每月结案率、同期结收比、结案均衡度等情况,分析影响均衡结案的原因,多措并举提高审判执行人员均衡结案意识,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
一是塔县法院深入学习新疆高院下发的均衡结案十二条措施,认真分析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历年收结案数据,充分考虑案件多发、少发季节、法定节假日等特殊因素,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强化审判动态管理。严把立案关,要求立案庭不得人为控制立案、拖延立案,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予以正常立案,严把审判关,杜绝积案。
三是严把衔接关,努力实现立审执无缝衔接。建立提示反馈制度,立审执各部门对于审判或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书面向下一环节提示或向上一环节反馈;强化考核督办机制。将均衡结案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月初通报审判绩效,充分发挥质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激励案件承办人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合理排期,提高审判质效。
四是建立长期未结案督办机制,对超规定时间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和督办,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争取在合理时间内审结。(古丽娜尔·亚库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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