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持续加强全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筑牢司法为民根基,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全区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塔县法院立案庭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干警学习,并进行查纠整改,同时对开展整治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顽瘴痼疾情况进行自查,针对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
根据辖区其他法院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措施不到位;二是立案渠道仍不畅通;三是繁简分流不规范;四是司法作风不实。塔县法院立案庭将引以为戒,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力求防微杜渐。
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将立案登记制能否落实到位作为检验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压紧压实责任,特别是立案庭作为责任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对年底不立案情况进行日监控、周通报,对年底不立案、突击结案、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变相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祖拉姑丽·古力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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