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防止利益输出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2月16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本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会上,组织全体干警对《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进行了全文逐条学习。
会议指出,《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健全了禁止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业制度机制。《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客观要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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