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村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但是就算砸锅卖铁我们都要把这个钱还上。”6月29日,新宁县麻林瑶族乡某村村支两委班子来到新宁县人民法院,将16万元执行款悉数交到了执行法官手里,并向该院申请结案。
2015年,申请人雷某某在新宁县某阳村和某竹村承建了一些建设工程,并分别与两村签订施工合同,但是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2017年,某阳村和某竹村合并成某阳村,并组建了新的村委班子。新班子认为这是以前的遗留问题,要找乡政府解决,雷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21年6月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也是一筹莫展。村集体组织是独立法人,但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仅一些运转经费也是杯水车薪。为了解决问题,执行员多次约谈了村支两委的领导,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他们如果不能偿还欠款,可能会将该村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于村主任个人要进行限制高消费等处罚措施。
半年后,当该村村支两委交付所有执行款时,执行员有点意外,要知道一般村委一年的运转经费才几万元。“这是我们村民一起凑的钱,我们村有集体经济林场,我们村支两委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今年的林场不分钱,村里的各种经费都在这里了。”该村书记说,“无论如何也要履行了法院的生效判决,我们绝不做那失信的人”。(唐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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