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头盔佩戴率,扎实做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8月17日,洞口县高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高沙派出所、高沙交警中队、高沙城管中队,在全镇范围内查纠劝导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规违法行为。当天的查处行动对60余人骑车不戴头盔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骑车戴好安全头盔,能够避免遇到意外事故产生的伤害,保护头部安全。安全头盔在遇到撞击时,能吸收大部分的撞击力,有效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行者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车上“带”了头盔不戴,不等于“戴”了头盔。驾驶摩托车、骑电动车单独出行或者载人出行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都应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要把搭扣扣好,不要为应付检查才佩戴头盔。
统计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时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高沙市民刘小姐在听完现场执法人员的宣传介绍说:“真想不到,骑车不戴头盔的危害性这么大,今后,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戴好头盔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谢谢你们的热情告知”!
“长期坚持整治骑车人戴好头盔,保证人民人身安全,高沙镇政府从7月中旬开始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第二个工作日为上路检查电动车、摩托车主佩戴头盔的联合执法日,对违规者依法依规处理,让此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分管交通的高沙镇党委政法武装委员曾日说。(刘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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